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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

时间:2022-11-04 20:34:05 购房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购房合同范文汇编6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购房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购房合同范文汇编6篇

购房合同 篇1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房屋院落(包括:正房 间、厢房 间)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该院落具体位置为:

  东邻:

  西邻:

  南邻:

  北邻:

  登记长度为: 米、宽度为 米,面积共 平米。

  二、该院落相关的附属物同时全部转让,附属物包括:

  三、、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即人民币小写 元。乙方在合同生效时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应在 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五、本合同生效后,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违约金。

  六、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产权、使用权或其他产权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愿意赔付乙方全部转让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装修等费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七、合同生效后甲方有配合乙方办理相关产权证照转移义务,如因政府原因确实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甲方须把相关证件交乙方保存。如遇政府征地拆迁,该院落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八、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村委会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电脑打印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卖方):(印)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买方):(印)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村委会意见: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购房合同 篇2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1、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房屋状况:(请按《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5、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20___年__月__日

购房合同 篇3

  出售方(甲方):

  买受方(乙方):

  一、双方交易的房地产基本情况:(若本条描述的该房地产之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地产权属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且双方同意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变更和确认。)

  1.1类型:□住宅□花园住宅□办公楼□商铺(商场)□其他

  1.2交易房屋坐落于区路弄号室以及其附属的号车位;

  1.3建筑面积:平方米(具体面积以产权证登记为准);户型:室厅卫;

  1.4权利人;

  1.5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沪房(地)字()第号;

  预售合同预售登记编号:;

  1.6室内装修情况:;

  1.7附属设施、设备:;

  1.8是否已设立抵押:□否□是,抵押权利人:;贷款余额:约元;

  贷款余额处理方案:□甲方自行还清;□乙方首期房价款由丙方保管并优先用于偿还,余额转付甲方/不足部分甲方自行补足;□转由乙方承担(转贷款,或称转按揭)

  1.9是否已设立租赁:□否□是(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是否已取得承租人放弃对该房地产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否□是

  1.10其他约定事项:;

  二、乙方为表示对甲方所有的房地产之购买诚意,向甲方支付定金计人民币元整。

  三、买房条件:

  3.1房价款:人民币元整。

  3.2房价款的支付方式:

  3.2.1首期房价款为元(其中包括乙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元)。

  如需用于偿还贷款的,乙方应与买卖合同签订后且抵押权人许可的最短时间内替甲方支付至甲方的抵押房款还款账号,如有剩余转付甲方,如果不足甲方自行补足,并应该由甲方办妥该房屋的抵押解除手续。

  如甲方自行筹款还清贷款的,乙方应当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日内直接支付给甲方,在抵押权人许可的最短时间内,甲方自行筹款解除该房屋的抵押并办妥相关手续。

  如该房屋没有抵押,首付款应当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日支付支付给甲方。

  3.2.2第二期房价款元。

  a乙方自筹资金支付的: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并由乙方收到收件收据回执当日,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

  b乙方银行贷款需要支付的,由乙方的贷款银行支付,房款期限以银行贷款实际放款日为准。乙方银行贷款审批手续应当在双方约定的过户日前办妥,否则视为申请贷款失败或者部分失败,乙方应当于过户当日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给甲方或者向甲方补足贷款不足部分。

  3.2.3尾款计人民币元,应当于办妥交房手续当日支付给甲方,如需担保户口迁移的,应当于约定的户口迁出日付清尾款。

  3.3其他:

  3.3.1、甲方已经支付给该房地产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相关部门的维修基金(若有)、管理费押金(若有)、电话初装费(若有)、煤气初装费(若有)、有限电视申请费(若有)、等已包含在房价款内,不再另行结算,但以上各项的要名费由乙方承担。

  3.3.2、该房地产内的附属设施、设备及室内装饰的价格均已包含在房价款内,并随该房地产交付同时一并转让乙方。

  3.3.3、甲方承诺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送件取得收件收据)之日起的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原有户口(若有)的迁出手续,如由于甲方未及时迁出户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3.4、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各自承担本交易所产生的'税、费。(买卖合同如需公正,公证费用由引发公证的原因方承担,借款抵押合同如需公证,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3.3.5、如3.2.2款b项所述乙方的贷款申请未经贷款银行审核通过或者审核通过的额度不足申请额度,则乙方应于送件当日将其补足并支付给甲方。

  四、甲乙双方约定于年月日前签订正式《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或类似合同。

  如果甲方未能履行本条所述事项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条所述事项可,则已支付甲方的定金不予返还。

  五、双方约定应当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日内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

  六、双方约定应当与过户后日内办理交房手续并应当办妥该房屋的维修基金、水电煤气以及有限电视的过户手续。

  七、依据本协议,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的任何款项。若需通过转帐等方式支付的,甲方同意支付至以下账户:

  户名:;开户银行:;账号:;

  八、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盖章处书写的联络地址即为本协议下任何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若因受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均按照付邮日(以邮局邮戳为准)视作通知方已依本协议给予书面通知。若任何一方联络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

  九、本协议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经三方签章后即为生效,三方各执一份。

  出卖方(甲方):买卖方(乙方):

  代理人(代表人):代理人(代表人):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联络地址:联络地址:

  日期:日期:

  定金收款收据

  本人,身份证号码为

  是上海市区路弄号室的产权人,兹收到购买上述房屋的购房定金人民币元整(大写)。

  立此为据。

  收款人:

  年月日

购房合同 篇4

  抵押权人:(贷款人)

  抵押人: (借款人)

  担保人: (担保人)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20 年 月 日会同担保人签订本按揭贷款合同范本(下称“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限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担保人同意承担该笔贷款之担保责任。

  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应予遵照执行。

  第二条 贷款内容

  一、贷款金额 币 元整。抵押人必须将此笔贷款全部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账户。

  二、贷款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

  三、贷款利率:月息 ‰。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第三条 还本付息

  一、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额偿还的方式还本付息。期数___________每期应缴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变动),首期还款日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规定及时缴付本息时,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罚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积计收。

  第四条 提前还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同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时,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并经认可,且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1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有不正当或违法经营。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发生任何之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条款能力。

  4.抵押人舍弃抵押房产。

  第五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的3‰缴付手续费,在贷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权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予退还该笔手续费。

  二、抵押贷款文件及保管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性付¥100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担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权人采取正当行为而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负责偿还,且该项费用自发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收利息。

  第六条 房产抵押

  一、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全部权益抵押,包括: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2.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后抵押人之房产物业抵押(见附表)。

  二、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应向××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住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由担保方负责办妥并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三、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损失,概由抵押人承担。

  2.保险单上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除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保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

  3.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到全部收回。

  4.倘该房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

  该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另具函×××市房地产产权登记处将该项抵押物之抵押登记予以注销。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或抵押权人按本合同规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时,抵押人即可通过拍卖、转让、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处分抵押物这权力。

  2.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在依次扣除处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同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后,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如有余款,抵押人将其退还抵押人或其它有权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担保人。

  3.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七条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1.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2.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既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3.抵押人将抵押房产出租必须书先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且租约内必须计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入发函日起计_________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4.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并对抵押人有追索权,抵押人对担保人则没有反索权。

  5.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八条 担保人及担保责任

  一、担保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是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同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同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担保人交付房产,发出入伙通知书和办妥房产权证并交与抵押权人止。

  二、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要求,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 抵押权人在核实已收开全部贷款文件后起3天内须将贷款金额全数贷出。

  第十条 其它

  一、对本合同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它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本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台同、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其它有关款项。

  四、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树则,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五、未尽事宜,按照《_________省抵押贷款管理规定》、《_________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及有关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并受其保障。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

  二、本合同以抵押权入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内所述立附表一、二,抵押贷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抵押人与担保人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为本全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一份,公证处、登记处各存档一份。

  抵押人(盖章):_________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保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购房合同 篇5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1、如果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冲突,以购房合同为准。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产权无任何瑕疵、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交易条件,房屋无抵押、无贷款、无冻结、无查封、无任何质量问题、房屋共有人书面同意出售、房屋交易过程中的委托代理关系真实、合法、有效以及无其他导致交易失败的风险,保证该房屋 不受合法追索,如因上述原因而导致本交易无法实现,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在两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付款(包括定金),甲方另支付给乙方定金同等额的违约赔偿金。

  3、自购房合同和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在20xx年月日前让过户手续,乙方予以协助,如因甲方原因而逾期,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天。约定期限逾期30日,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在乙方送达收到书面解除合同通知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交全部房款及税金、交易费用及其他费用,甲方另支付给乙方定金同等额的违约赔偿金。 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购房承诺定金在签订购房合同当天支付,首付款在办理完产权过户申报手续和查验房屋有无尾欠费用后当天支付,尾款在房管部门领取到双证并验收房屋以后支付。甲方应在房屋产权过户前办理完毕房屋相关转户手续,并结清有线电视费、电话上网费、电费,水费,气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如逾期,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天。

  5、甲方承诺该房产无隐瞒违法情况,且无产权争议,房屋所有共有人都愿意出售此房产。如出现产权争议或其他一切导致该房产无法正常过户的事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另支付给乙方定金同等额的违约赔偿金,甲方共有人负连带责任。如过户后的交易过程中或交易结束后该房产受合法追索,甲方将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和办理过户相关税费足额补偿归还乙方,并赔偿乙方其他各项损失。甲方保证在过户前不再改变约定交易价格,若改变交易价格,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需支付给乙方定金同等额的违约赔偿金,同时承担乙方所有相关费用。

  6、如因政策变化影响本条约定,合同自动解除,乙方不承担过户前发生的任何其它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后两天内,退还乙方已交付给甲方的全部款项。逾期超过两天,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100元/天。

  7、所述房屋内的各种电器、家具、设备、装修的价值均已包括在房屋交易价内,甲方在交接房屋前须保持完好并转交给乙方。上述电器、家具、设备、装修包括:热水器、电视、家俱、不锈钢或铝合金门窗、灶台、厨房设备、整体浴室等。公共维修基金一并转让不另收费。

  8、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或因甲方的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两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全部退还给乙方,并按乙方已付房款利率的1%赔偿乙方损失。

  2. 房屋交付期限逾期超过15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两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交付期限逾期100元/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不退房,甲方按乙方已付房款利率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

  9、规划变更拆迁的约定。一年内由于当地城建规划部门城建规划变更、拆迁,导致使乙方所购商品房拆迁的,甲方应当在有关部门正式拆迁公告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乙方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甲方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7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项全额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乙方已付款的1%利率付给利息。乙方不退房的,应当与甲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0、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过户当天验房、收房,保证房屋内的附属设施完整无损坏。甲方确保房屋产权人在过户当天或之前中止现房屋出租合同,保证现租户搬离,并将房屋钥匙交付乙方,每逾期一日,甲方需按100元/天支付给乙方违约费用,如逾期超过五天乙方有权要求腾房,行使房屋的所有权,如现租户拒绝搬离,将交由法院强制执行,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1、本补充协议上的印刷文字经双方签字(章)确认后与购房合同正文条款具有同等效力,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2、本补充协议共两页。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与购房合同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卖方代表) 乙方: (买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卖方共有人)乙方: (买方共有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址: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购房合同 篇6

  理由1、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理由2、卖方明示违约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房屋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即卖方明确表示将不交付房屋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理由3、先卖后抵押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理由4、一房二卖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理由5、隐瞒无证售房事实的.

  卖房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理由6、隐瞒房屋抵押的事实

  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理由7、隐瞒房屋已出卖或为拆迁安置房屋的事实

  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理由8、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

  因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理由9、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理由10、面积误差比超过3%

  卖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汉有约定处理方式或约定的处理方式不明确的,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理由11、过分迟延交付房屋的

  卖方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理由12、过分迟延产权过户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卖方的原因,导致买房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购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