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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3-02-05 09:35:50 房屋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房屋租赁合同四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的房屋租赁合同四篇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_____市_____路_____号____室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房屋产权属于甲方。

  第二条 提供设备: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房内设备清单,清单与租房合同同等生效。

  2、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租期及续租

  1、租赁期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计___年___月。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租房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租房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租房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则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租房合同。

  第四条:租金

  租金为每个月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收款付据),乙方应于每月_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五条: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___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

  第六条:维修保养

  1、 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2、 上述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属乙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保养时,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

  第七条:变更原状

  1、 乙方如对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及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 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八条:合同中止

  1、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房屋的损坏而导致乙方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2、租赁期间,如遇政府行为征用土地,双方结清帐后,互不追究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4、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5、房屋因自然之损害经甲方修缮后仍不堪使用,乙方可终止租约。

  第九条:纠纷解决

  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管辖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条:补充条款

  本合同壹式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

  担保人(以下称丙方): (身份证号: )

  一、房屋概况:

  租赁房屋位于 (门市)。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续租的,须与甲方协商再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不续租,乙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于合同期限届满(解除)后三日内无条件搬出租赁房屋。

  三、租金

  本合同约定租金: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 仟元整(小写: )。租金交付方式为上打租。乙方必须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租金及抵押金合计人民币 万 仟 元整(小写: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无欠费,甲方应返还抵押金。该抵押金不计息。

  四、承租房屋用途: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有依本合同约定收取承租房屋租金、抵押金及相关费用的权利。

  5.2 承租期间,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终止该租赁合同,收回房屋,扣除租赁抵押金,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5.3 房屋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第八项约定的违约事由出现导致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3日内交还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逾期未交还,甲方有权强行收回。

  5.4 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臵。

  5.5 乙方支付租金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承租房屋。

  5.6 甲方有正常维护、修缮承租房屋(不包含乙方装修、装饰部分)的义务,承担房屋的采暖费用。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乙方有在无违约的情况下,在合同约定权限内,独立使用该租赁房屋中所(约定)承租部分的权力。

  6.2 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6.3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承租房屋水、电等除采暖费外的所有费用。

  6.4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现有经营项目出兑,但新的承租人必须与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6.5 乙方不得利用该承租房屋从事约定以外的经营或进行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活动,如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6 乙方有义务安全使用水、电、煤气、暖气等设备、设施,如因乙方不安全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给邻居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6.7 乙方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的现有结构,事先将装修方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在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后,附属的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装修进行毁损。

  七、丙方的义务:

  7.1丙方自愿作为承租人(乙方)之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对该合同的全部内容完全明确、清楚,对该合同的全部内容理解完全一致,自愿以个人所有的全部财产,以无限连带责任的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如乙方出现本合同中之任一违约情况时,丙方对乙方造成的违约后果完全承担保证责任,其地位等同于乙方,对此丙方无任何疑异。

  7.2丙方在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本合同中约定的承租期限届满,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丙方代为履行,乙方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也可以要求丙方在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内承担代为清偿责任。丙方的保证责任随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者丙方代为偿还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者免除。

  7.3丙方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承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八、违约责任

  8.1 甲乙丙三方如违反合同约定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无过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8.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出现下列违约事由时,甲方有权终止该租赁合同,收回房屋,扣除租赁抵押金,并要求乙方承担责任,赔偿损失,且有权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8.2.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所租房间全部或部分转租、出兑或变相由第三方使用的。

  8.2.2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8.2.3 乙方在承租房屋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危险品的

  8.2.4 乙方拖欠租金及水费、电费、卫生费等除采暖费外的所有相关费用的。

  8.2.5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单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结构的。

  8.2.6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8.2.7 堆放杂物或放臵其他物品在公用通道或不属于自己承租范围内,影响他人通行或使用的。

  8.3 违约金

  8.3.1 乙方未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每延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未付租金总额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延迟支付租金超过约定期限十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房屋。房屋及配套设施非自然折旧因素所致的毁损灭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亦适用以上约定。

  8.3.2 在租赁期内,乙方出现违约事由时或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亦适用以上约定。

  8.4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同时向甲方追回预交租金,预交租金金额自解除租赁合同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计算,并要求甲方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九、房屋出现需修缮事由,甲方接到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未修复或未完全修复,乙方可自行修复或完善,所需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丙三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可做出修改或补充规定,修改或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字、盖章(按手印)时起生效。

  甲方: 乙方: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转租当事人:

  转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受转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房屋情况

  1-1 该房屋原出租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转租应当征得原出租人同意。未征得原出租人书面同意的,本合同无效。

  1-2甲方将座落于____________ 区、县____________ 路、道、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该转租房屋面积___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别__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_ ,房屋类型________ (平房/多层/高层/写字楼),设计用途____________ 。

  1-3__房屋交付时装修、家具、设备情况,返还时状态及违约责任(见附件一)。

  第二条____ 租赁用途

  2-1__乙方所承租房屋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商业服务业/办公/工业/仓库/其他约定)。

  2-2__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乙方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当征得甲方和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 关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三条________ 转租期限和交付日期

  3-1__房屋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转租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____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 日止。

  3-2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 日前,将转租的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乙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______ 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四条__其他条款

  4-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条款(见附件三)。附件一至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 种方式处理。

  1)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向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3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 页,一式____ 份。甲乙双方、登记备案机关各执一份,其余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1、 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自应交付房屋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之日止,按每日____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

  超过应交付日期______个月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______元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甲方(签章):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委托代理人(签章):__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合同登记备案情况:

  经审查本合同系甲乙双方自愿签订,符合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有关规定,准予登记备案。

  (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人(甲方):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6层

  邮 编: 100039

  承租人(乙方): 审核备案编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租金托收银行: 公租卡账号: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通讯地址:

  工作单位邮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xx〕61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xx〕25号)、《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京建住〔20xx〕52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公租房项目

  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 号 号楼 单元 号(以下简称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交付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36 个月。

  (二)甲方应于房屋租赁期起始日3日前,即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该房屋前,乙方应支付首期租金、押金和其他相关费用。交付房屋时,甲乙双方应现场交验,并移交房门钥匙、购电卡和燃气卡及详见《物品交接清单》等相关物品(属甲方所有),双方确认无误后在《入住验收表》及《家具租赁清单》(见附件三)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三条 租金

  (一)房屋租金标准: 元/建筑平方米月。

  R月 □季 □年房屋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甲方可提供家具给乙方使用,R月 □季 □年家具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

  R月 □季 □年 房屋租金和家具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 )。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R月 □季 □年收取,每个缴租期按 R月 □季 □年计算。

  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托收银行办理公租卡,并通过公租卡缴纳租金等。

  (二)乙方应在每个缴租期最后一个月25日前(如果按月缴纳租金,则为每月25日前)将该房屋的下一缴租期租金存入公租卡内。甲方可委托第三方承担缴期通知及定期催缴工作。乙方退租时,甲方自上一缴租期乙方已缴租金数额中按退租当月实际居住天数核减,剩余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三)乙方逾期缴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缴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月租金(季、年租金应折合为月租金)的万分之三收取违约金。经甲方确认应缴租金和违约金数额后,乙方应到甲方指定的缴款地点补缴租金和违约金或乙方将租金和违约金直接存入公租卡,由银行划扣。乙方逾期缴纳租金超过3个月或累计三次逾期缴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缴拖欠的租金和违约金。

  (四)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动态调整。租赁期内,甲方可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政策调整一次租金,并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租金标准及租金总计,乙方应按调整后的租金数额缴纳租金。

  (五)乙方如符合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可在入住后按北京市相关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房屋租金(不包括家具租金)补贴,并在足额缴纳租金后领取补贴。

  第四条 押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前,乙方应按签订合同时的1个月租金(季、年租金应折合为月租金)向甲方缴纳押金。实际押金数额与合同第三条第一款中房屋租金和家具租金合计相同。

  (二)租赁期内,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从乙方押金中扣款后,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将押金补足。乙方逾期未补足押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押金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3个月以上仍未补足押金或缴纳违约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缴违约金。

  (三)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押金在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租金、相关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后,剩余部分无息返还乙方。

  第五条 相关费用

  租赁期内涉及房屋使用的各项费用中,物业服务费按照本市相关规定由甲方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供暖费、电话费、上网费、电视收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和甲乙双方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 х 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家具家电、设备设施处于安全和适用的状态,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设备安全,对于乙方装修和增设的其他设施设备等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由甲方承担维修义务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家具家电、设备设施出现损坏时,乙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坏扩大,并及时通知甲方维修或更换。因乙方未采取适当措施或未及时通知甲方维修致使损失扩大,损失部分应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合理期限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变房屋结构和内部设施,不得添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施。如乙方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墙体结构,拆改给排水、供电、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改动墙面、地面、天花板,更换橱柜、灶具、卫浴设备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责任,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拒绝恢复原状或拆改、损坏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三)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对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家具家电、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或维修时,乙方应予以积极协助,不得拒查、拒修。如因乙方拒查、拒修等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及时检查、维修而造成的损失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四)乙方须爱护使用、保管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家具家电、设备设施,在住房设计及建设标准限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家具家电、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可由甲方负责维修,由乙方承担维修和材料费用或按照市场价由乙方予以赔偿。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乙方拒不承担相关费用或不予赔偿的,甲方有权从押金中予以扣除。

  第七条 日常管理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应执行当地公安消防、市政市容及综合治理等有关规定,并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的监督检查。乙方对所承租房屋内的消防安全负责,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如乙方承租房屋内发生火灾,由引起火灾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二)租赁期内,乙方应爱护小区内的共用设施设备。乙方损坏共用设施设备的,应按同类物品的市场价格赔偿,乙方拒不赔偿的,甲方有权从押金中予以扣除。

  (三)租赁期内,乙方应爱护小区环境卫生,禁止乱抛垃圾、杂物,不得私自占用或使用楼梯间、走廊通道、大堂、公共门厅、屋顶等共用部位。乙方占用上述共用部位的,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可向乙方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整改期限届满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四)租赁期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的入户核查、租户信息登记、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如果乙方故意拖延、拒绝接受核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五)租赁期内,乙方承租房屋只能用于本人及家庭成员自住,不得利用房屋从事经营活动,不得改变房屋居住用途、规划设计用途,不得将房屋分租、转租、转借他人。

  (六)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以及其他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行为,并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管理规约。违反相关规定和约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乙方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内其承租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应在10日内书面告知甲方。

  (八)租赁期内,乙方家庭人口、收入、住房及资产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乙方应根据本市相关规定如实向申请所在地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

  第八条 房屋腾退

  (一)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承租,应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住房保障部门复核,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的,甲方与乙方按新的租金标准等条件约定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乙方不符合承租条件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时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暂时不能腾退的,经甲方同意,可给予乙方2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甲方有权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测定的同区域市场租金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乙方仍不腾退该房屋的,按本合同约定租金的2倍收取房屋使用费。甲乙双方其他权利义务仍按本合同执行。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10日内,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家具家电、设备设施并腾退。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家具家电、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现场交验,结清租金、押金、其他费用及违约金和赔偿金,同时乙方向甲方移交房门钥匙、购电卡和燃气卡等相关物品,双方确认无误后在《退房验收表》及《家具租赁清单》上签字盖章。

  甲乙双方在《退房验收表》及《家具租赁清单》上签字盖章后,视为乙方腾退其承租房屋,如该房屋内有未经甲方同意而遗留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租赁期内,乙方可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解除租赁合同,但应提前2个月告知甲方。乙方退房后,如再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重新按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程序办理。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死亡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经复核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标准的,可在重新签订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后,继续承租该房屋。

  (五)租赁期满前,乙方未提出续租申请的,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或规划设计用途的;

  2.将房屋分租、转租、转借他人的;

  3.利用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

  4.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5.违法存放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

  6.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在承租住房内居住不满30天的;

  7.家庭成员在本市获得其他形式保障性住房或购买、受赠、继承、租赁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

  8.被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

  9.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10. х 。

  (七)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处理

  (一)甲方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从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之日起至甲方履行维修义务后每日按月租金(季、年租金应折合为月租金)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交付的房屋严重影响乙方安全、健康或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三)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追缴乙方拖欠租金、押金、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1.通报乙方及其共同承租家庭成员所在单位,从乙方或其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

  2.通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乙方或其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补贴账户中直接划扣;

  (四)租赁期满、合同解除或过渡期满后,甲方收回房屋,乙方拒不腾退房屋的,甲方有权收回购电卡、燃气卡或通知电力公司、燃气公司暂停购电卡、燃气卡的有效期。

  (五)乙方拖欠租金、押金、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或拒不腾退房屋的,甲方可将乙方及其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不良行为通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或乙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民政等政府部门,也可通过有关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六) х 。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抽油烟机、灶具在租期内的清洁维护由承租人自行负责。燕保京原家园项目采暖是采用燃气壁挂炉采暖;燕保青秀家园项目采用的是集中供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二、三)一式 2 份,其中甲方执 1 份,乙方执 1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通讯地址发生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书面告知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相关文件不能邮寄送达的,文件退回之日视为该文件已经送达。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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