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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

时间:2023-02-28 06:53:38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承包合同范文汇编10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承包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承包合同范文汇编10篇

承包合同 篇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建筑工地水电承包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 a承包人包工包料; b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c承包人包清工。

  3、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计算。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有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背本规定,应按材料价款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是伪劣商品,应按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XX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XX并参照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技术差及不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4、本工程由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第四条:关于安全生产各防火的现场治理的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合同范本《建筑工地水电承包合同》。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保证装饰装修现场整齐,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4、乙方应协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现常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提供的装修材料出门,一经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内容、结算的约定

  1、布局开槽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50%给乙方,水电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30% ,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本工程保修期伍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签定《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3、双方款项住来均应出具收据。

  4、工程结算方式:水路____米,电路____米

  5、乙方承包内容: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现场整理装袋;3、水电施工穿墙、打孔、切割;4、开关插座面板安装;5、小五金的安装;6后期灯具的'安装(水晶灯另计);7、其他收费项目另计。

  第六条:纠纷处理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按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全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约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施工前,一方要终止全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担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3次来现场配合 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3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30元/次的劳务费。

  3、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购主材产品质量异议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应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

  5、工程保修期五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________签字(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签字(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北京西苑天露商务会馆

  乙方:

  甲、乙双方就北京西苑天露商务会馆KTV包房经营管理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 合作形式

  甲方将其所有的KTV包房共八间交由乙方自主经营管理,同时甲方按月收取相应利润。

  二、 合作期限

  自20xx年07月04日至20xx年8月03日,一个月试运营期。

  三、 结算方式

  1、 乙方经营过程中,净利润在十万元人民币(含十万元)以内,甲方获

  取该利润的70%,乙方获取30%;

  2、 净利润达到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甲方收取定额利润人民币八万元以外,

  超出定额部分的利润全部归乙方所有;

  3、 乙方自行支付KTV包房专业服务人员薪资;

  4、 双方按月进行结算;

  5、 双方签、免单金额月末结算时在各自利润中扣除。

  四、 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提供KTV包房八间,包括现有配套音响、音箱设备以及酒具等设施,并免收水、电、电话等杂费;

  2、 甲方提供全部酒水、饮料等商品,月末结算时以成本价计算销售成本,并不记入利润;

  3、 甲方根据实际营业状况,保证乙方合理的劳动报酬前提下分得利润;

  4、 甲方负责收取日常的营业收入,于月末结算时向乙方提供营业状况月报表以供参考;

  5、 甲方保证按时交付营业场地,给乙方适当的准备期间以达到适合营业的状态;

  6、 甲方同意试运营期过后,双方将视情况签订长期合作协议;

  7、 除非乙方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甲方损失,否则甲方不得随意提出解除合同;

  (二)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负责包房全部专业服务人员的招收、培训和日常管理,并遵守甲方关于员工的规章制度;

  2、 乙方自主经营管理,保证经营项目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营业时间、卫生、消防标准等均协调配合甲方的相关规定;

  3、 乙方不得随意对内部原有设备、设施进行改造,但事先获得甲方同意的除外;

  4、 乙方负责记录每日收入,次日与财物核对一致后双方签字确认;

  5、 乙方所销售之商品保质保量;

  6、 乙方无法达到预期收益并亏损严重时,可以提出协商解除合同;

  7、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经营项目或转让于第三人经营;

  8、 KTV现有的服务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调换。

  五、 合同终止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双方均可终止合同,并协商处理善后工作:

  1、 任何一方公司及结构有重大变化(收购、合并、分解)或破产,此方需在可能的.范围内提前通知另一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的继承和转让方法;

  2、 遭受不可抗力(如政府改造、拆搬迁等)因素,任何一方终止本合同应于提前以书面通知对方。

  六、 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上约定,否则: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经对方书面催告后仍不改善时,无过错一方有权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2、 任何一方之行为有毁损对方名誉及经济利益的,双方协商后认为互信关系不存在,可解约,但由于解约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解约方应负赔偿责任;

  3、 甲方迟延交付场地,每天按所获利润总额的5%计算并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4、 合同解除后三日内,乙方将场地及配套设备、设施归还甲方,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七、 争议解决

  履约过程中出现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态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涉诉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八、 附则

  1、 双方之前一切口头或书面之意思表示、协商、承诺等均被本合同内容所取代;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西苑天露商务会馆乙方: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同庆街甲10号 地址:

  电话: 电话:

  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3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

  现地址: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为了提高鱼塘经济效益,甲方经研究决定,将鱼塘进行发包,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________鱼塘共计___亩交给乙方承包,鱼塘路边自建房屋 8 间及场地交给乙方经营农家乐(注:农家乐为餐饮服务行业)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承包金额和交纳方法:实行先交承包款后使用原则,鱼塘每年承包金额为____万____仟_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每年的承包金应于当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交纳完毕。

  第四条 在承包期间,乙方所承包鱼塘用电须服从电管站管理,要安全用电,开户、电力设备安装、材料费用以及鱼塘用电电费由乙方全权负责。如发生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鱼塘用途

  1、甲方提供鱼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允许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复)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第六条 在承包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应拆除搬迁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愿意受让,可继续保留,但绝不允许前者保留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雇请民工,所需一切费用,仍要乙方支付。

  第七条 乙方承包的只是鱼塘的水面,鱼塘基面使用权仍属甲方,乙方只能作暂时使用。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青苗费、土地补偿费和其他补偿费归甲方。乙方在接通知30日内必须交出鱼塘,乙方应缴的承包款则按发出通知当日减收一个月计算。如乙方接通知30天后未交出鱼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作任何补偿。

  乙方施工的建筑物要在承包期满后10天由乙方自行拆迁,逾期不处理的则归甲方所有。如需修筑塘基的'由乙方自行维修整治,但承包期满后不得拆除,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第八条 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第九条 乙方必须按合同所定期限缴纳承包款,逾期15天未完成的,作自动退包处理,甲方有权没收押金并终止合同,收回鱼塘重新发包。

  第十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鱼塘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若遇特殊情况经甲方批准并办妥手续者除外);

  2.乙方丢荒、丢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_______天的;

  5.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在承包期间,如要转让给他人承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转让。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必须完成全部承包款并经得甲方同意,才能终止合同,另甲方有权将押金没收作为补偿。其他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十一条 今后凡有遇河涌水质有问题或受到污染,承包者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交承包款。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第九条

  第十二条 风险责任:

  1、农家乐属于服务行业,所涉及的食品安全、卫生许可、税务、工商等一切相关事项的办理由乙方自行解决,涉及到的一切法律事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在承包期间,乙方必须购买农业保险。否则一切事故、灾害及人为造成的损失,及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规定缴交,但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实行抵押承包的原则,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在_______天内交纳承包押金给甲方,即押金金额为_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____分,作为履约的保证。承包合同期满,若乙方能履行合同,则甲方应退还抵押金给乙方(无息)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全部承包押金。

  3.若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___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第十二条 纠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

  第十三条 补充协商部分: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包合同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使用方和授权方的义务、权利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如下(即肖像使用授权合同):以下就是广告制作合同等相关资料:

  一、甲方为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于何时何地拍摄的何种作品,几种或几幅)授予乙方有限使用。(使用肖像的形式、数量)。

  二、使用形式仅限于(杂志封面、网上传播、图书报刊出版、展览、制作服务户外或图书报刊广告等等);发行范围仅限于国内(或本省、市、县、或国际、某国等使用肖像的媒体及其发行范围)。

  三、肖像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从正式出现于上述媒体上始,以最后一期或一张上述媒体止)

  四、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在上述第一、第二、第三项的形式、范围、物流搬家、票务时间之内使用甲方肖像,乙方于拍摄完之日一次性付给甲方现金人民币(大写:)元(含税)。

  五、肖像授权的变更:肖像在使用期间,肖像使用方需要将像用于其他媒体(本合同约定的以外)上时,须事先取得肖像授权方的同意;肖像在使用期间,肖像授权方需作另外授权于他方时,必须事先征得肖像使用方的同意(指本合同第一项拍摄的肖像作品)。

  六、乙方承诺将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法律,绝不损害甲方享有的合法权益。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之规定,将承担违约责任(可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

  七、甲乙双方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合同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合同约定解决办法)。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议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式二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于年月日在(某地方)签订。

  肖像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肖像使用人(签名或盖章)

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乙方自愿在甲方承包经营 牌 车壹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经营车辆(以下简称车辆)

  牌照号为: ,厂牌型号: ,

  座 位 数: ,车 架 号: ,

  购置证号: ,发动机号: ,

  车身颜色: ,营运证号: 。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经营年限结束止。

  第三条:费、税、承包费和管理费的缴纳及管理办法

  1、乙方从接车之日起,在每月29日前必须向甲方缴清次月承包费、管理费共计 元及代收国家规定的各种费、税。对逾期缴费、税的,甲方按日向乙方收取应缴金额3%的滞纳金;逾期五日以上,甲方除追收应交费、税外,同时收回乙方承包车辆,终止承包合同。

  2、承包期内,如遇有关部门对费、税、收费项目、客运票价作调整,甲方有权做出相应调整。

  3、承包期内,如遇政策变化,需对车辆进行改型或其它变更的,甲乙双方必须执行,但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4、为加强经营管理,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 元安全保证金和 元线路保证金。若乙方在终止(解除)合同前无违约行为,并与甲方或他人无经济纠纷和债务的,乙方凭甲方财务出具的收据,由甲方据实退还(不计息);反之,概不退还。

  第四条:保险及车身广告

  1、乙方必须按甲方统一规定到甲方为承包车辆缴纳保险费。在保险期到期前10天,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足额续保。乙方如未按甲方规定投保或脱保,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及其证、照、牌,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1)。承包车辆车身广告发布权属甲方,广告费由甲方收取。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喷绘广告,违者每次向甲方缴付违约金500元整。(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改变承包车辆的车身颜色、车辆内部设施,不得在车身、车窗、挡风玻璃等处张贴或喷绘字(画)及商业广告。违者每次处乙方违约金500元。

  第五条:乙方负责行车安全,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必须立即承担车辆发生事故后所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经济损失费用和法律责任。发生事故的费用除保险公司或他方赔偿外,其差额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发生车辆被盗(抢)遗失、火灾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无论发生任何事故或纠纷造成车辆停运,停运期间按国家政策规定所有应缴纳的各种费、税及甲方管理费由乙方照缴。违者甲方有权立即收回车辆,终止本合同,并继续追收乙方所欠费用。

  第六条:乙方必须保证营运车辆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承担营运车辆检修、检测和保养的全部费用。营运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到甲方指定的检测站、汽修厂进行上线检测和二级维护保养,办理登记和等级评定。违者,第一次处乙方违约金500元,从第二次起处违约金20xx元至3000元,同时乙方还要承担所造成的全部后果。

  第七条: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线路进行经营。乙方超过规定范围经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同时甲方有权收扣车辆进行任意处置,所交线路保证金概不退还。因甲方经营需要,对乙方使用的线路牌甲方有权进行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执行,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及其驾售人员不得利用承包车辆从事违纪、违章、违法犯罪活动以及违规集体上访等危害社会稳定的行为。若有违反,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承包车辆,终止合同,并追收乙方所欠费用和应承担的费用。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承包的车辆及车辆相关手续具有财产所有权及监督管理权,收回违约者承包车辆经营使用权。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事故处理、保险索赔及业务纠纷调解(若发生事故所造成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除保险公司或他方赔偿外,其差额部份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收)。

  3、甲方有责任听取乙方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工作质量,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合理情况,并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4、甲方有义务组织乙方参加安全学习,召开各种会议及开展各种安全、抢险、救灾活动。

  5、甲方负责对乙方车辆进行月检、抽检,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年审等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证、照、牌遗失补办(补办费用由乙方承担)。

  7、因乙方车况较差或交通事故致使车辆严重受损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终止承包合同,继续追收乙方所欠的各种费用。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向甲方每月按时缴清次月的各种费、税、管理费和事故责任承担费的前提下,方可继续取得该车的经营权。经营收益剩余部份归乙方自行支配(乙方支配收益部份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社会统筹等应缴费用)。

  2、乙方承包有效期内,未违反本合同条款,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受法律保护。

  3、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类规章制度,不得干扰甲方正常工作。

  4、若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报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善后事宜,承担经济责任。

  5、乙方承包的车辆必须按甲方的规定按时到甲方指定地点接受月检、抽检、年检等各种检查,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各种会议和抢险救灾活动,违者每次向甲方交违约金100元。

  6、乙方有义务每年免费出车一天或缴纳200元人民币,有义务配合甲方搞好各种安全检查工作及安全活动。

  7、按时到甲方办理车辆、证、照、牌年审手续,承担逾期办理所造成的后果。

  8、乙方除每月向甲方缴纳各种费、税、管理费外,还应承担的经营费用项目包括:驾驶员工资、车辆大小修理费、材料费、燃料费、停车费、路桥费、个人办理证照费和其它杂费等。

  9、乙方必须按甲方统一规定的时间、地点、标准参加承包车辆的保险,承担保险费用。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私自将承包车辆转卖、转借、转包、赠送、改型、改色、变更和抵押给他人。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需要转包时,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结清各种应缴费、税(包括管理费,结清交通事故、纠纷的相关费用及违章罚款等),并缴纳终止合同费后,方可办理内部转包手续。

  3、乙方在承包期满或本合同终止时,必须无条件将车辆和车辆相关手续交还给甲方。有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合同期满。

  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包括要求车辆提前报废、实行公交化公司化改造等)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

  4、已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或按有关规定提前报废的车辆,乙方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将车辆开回甲方办理报废手续,并交回该车及所有证、照、牌。若因延期或不交证、照、牌而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终止本合同。

  5、承包期内,因国家和地方政府要求车辆改造,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按时交纳所有费用。乙方不按时交车改造、不交费用,甲方有权收回车辆,解除本合同。

  6、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导致甲方终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对乙方无任何补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签订、各种手续办理齐备交车后,因甲方违约致使车辆不能投入使用,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任何条款,甲方均有权收回车辆。乙方应自车辆被甲方收回之日起五日内到甲方接受处理,否则,甲方除有权解除本合同,继续向乙方追收应缴纳的各种费用外,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所垫付款项、人工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而造成甲方派员收回车辆及其证、照等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照缴给甲方。届时,若乙方不将车辆及其证、照、牌交给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乙方所交的安全保证金,甲方概不退还,用以对甲方经济损失的补偿。其补偿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收。

  5、若乙方不按甲方规定对车辆进行检测、二级维护或违章操作以及操作不当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6、若乙方到甲方吵闹、干扰影响甲方正常工作,每次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20xx——5000元;如产生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将遣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的管理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可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约地: 。

  第十五条:本合同各条款经双方逐条斟酌商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现住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丰富小区的物质文化生活,为小区提供一个运动休闲场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优势互补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合作说明

  1、 甲方将游泳池的经营权及游泳池相关硬件承包给乙方,在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额外费用。

  地点:

  时间:XX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

  2、 游泳池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承包费、水电费。

  二、甲方责任说明

  1、 甲方提供存放物料的地点,确保非营业时间游泳池相关设施的安全。

  2、 甲方保证供给乙方充足的水、电。

  3、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作,但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自主经营权。

  4、 甲方有义务协助做好卫生部们的检查及处理游泳池内发生的治安突发事件。

  5、 甲方出示游泳池可开放的相关证明。

  6、 甲方需负责非营业时间池水和不能存放的设施的.安全。在非营业时间内如果出现的任何问题由甲方负责。

  三、乙方责任说明

  1、 游泳池首先满足小区业主的需要,方可对外开放。

  2、 乙方负责游泳池的管理,在承包期间的营业时间内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 乙方需加强游泳池卫生管理,保持环境卫生,确保池水符合检测标准。

  4、 乙方负责门票、泳具等的出租销售。

  5、 在承包期间营业时间内,由于乙方管理不善,设施被盗或损坏,乙方负全责。

  6、 乙方应按时向甲方缴纳承包费、水电费。

  7、 合同期满,乙方将游泳池、房屋、设备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有非正常磨损外的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四、费用收支

  乙方在订立该合同时,即向甲方缴纳游泳池承包费 元,水电费押金 元。

  水、电计费标准为 水 元/吨

  电 元/度

  在合同期满时,双方进行账目核算,若实际水电费用及设施损坏赔偿低于 元,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的押金;若实际水电费用及设施损坏赔偿高于 元,乙方向甲方补交齐所需费用。

  五、附则

  本协议尚未涉及的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议各条款均经双方认可,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XX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7

  税务筹划对于企业而言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既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税收法规,又要为企业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为EPC工程总承包方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可以采取如下几种方式。

  一、合理签订合同,提供支持文件

  (一)合理分解设计、采购和安装合同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从事EPC工程总承包时,由于合同区分为设计、材料设备和建筑安装,不可避免地遇到混合销售的情形。

  相关税法规定,纳税人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增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务收入征收营业税:第一,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第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凡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增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针对上述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长期从事EPC总承包项目,应办理相关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这也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实务工作中容易忽视的一个问题。在此基础上,针对设计、材料设备和建筑安装分别适用营业税或增值税中5%、17%和3%税率的不同情况,在同甲方签订总包合同时,企业原则上应将合同额向适用低税率的设计和建筑安装部分倾斜。但是,在采购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能够抵扣的情况下,客户也希望适用增值税税率的设备采购部分价格尽量提高,以便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这需要企业同甲方友好协商,尽量达成一致并区分不同项目签订合同。为便于理解,举例如下:

  [例1]20xx年初,甲公司与某钢铁公司签订了一台连铸机的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额为2 000万元。其中,设计部分为100万元,设备部分为1 800万元,建筑安装部分为100万元。假设甲公司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项目施工所在地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适用税率为3%。为简化计算,暂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另外假设该项目当年全部完工并办理了相关结算手续c甲公司外购材料设备成本为1 300万元且均能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此合同条款下.甲公司应承担的相关税费计算如下,称之为方案一:

  1应交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 800÷1.17×17%:261.54万元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 300×17%:221.00万元

  实际应交增值税= 261.54 - 221.00= 40 54万元

  2应交营业税

  (1)设计部分应交营业税= 100×5%:5.00万元

  (2)建筑安装部分应交营业税=100×3%:3.00万元

  实际应交营业税= 5.00+3.00:8.00万元

  3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40.54+8)×7%:3.40万元

  (2)应交教育费附加=(40.54 +8)×3%:1.46万元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40+ 1.46:4.86万元

  方案一中,甲公司应承担的税费合计为53.40( 40.54 +8+4.86)万元。

  假设甲公司通过与客户协商,合同条款变更为设计部分为200万元,设备部分为1 600万元,建筑安装部分为20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则甲公司承担税负测算如下,称之为方案二:

  1应交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600÷1.17×17%:232.48万元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 300×17%= 221.00万元(注:增值税进项金额不变的原因是外购材料设备金额是相对不变的)

  实际应交增值税= 232.48 - 221.00= 11.48万元

  2应交营业税

  (1)设计部分应交营业税=200×5%:10.00万元

  (2)建筑安装部分应交营业税=200 x 3%;6.00万元

  实际应交营业税= 10.00+6.00= 16.00万元

  3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1.48+ 16)×7%:1.92万元

  (2)应交教育费附加=(11.48+ 16)x 3%:0.82万元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92+ 0.82:2.74万元

  方案二中,甲公司应承担的税费合计为30.22(11.48+ 16+2.74)万元。方案二较方案一而言,少承担税费23.18( 53.40 -30.22)万元。

  由此可见,在外购材料设备总额一定的情况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过减少总承包合同中材料设备部分合同额,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二)签订建筑安装分包合同

  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通过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同时,将建筑业劳务分包或者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对其销售的货物和提供的增值税应税劳务征收增值税;同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单位和个人,应扣缴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建筑业务劳务收入的营业税。

  在实际工作中,EPC总承包商可能将部分建筑安装工程予以分包或转包,在缴纳营业税时,仅按工程项目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款扣除分包或转包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由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自己的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举例如下:

  [例2]乙公司20xx年度承建一钢厂连铸机生产线,其中建筑安装部分合同价款为300万元。乙公司将其中部分土建安装部分分包给某工程公司.假设该钢厂当地适用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为3%,暂不考虑其他税费。该工程于当年全部完工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则乙公司实际承担的税费计算如下: 1营业税=( 300 - 200)×3%=3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3×(7%+3%)=0.3万元。该项业务合计承担相关税费3.3万元。

  如果乙公司未分包,则实际承担税费为:300×3%×(1+7%+3%):9.9万元。与上述分包后相比,多承担税费6.6(9.9 -3.3)万元。

  二、利用技术开发,享受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于研究开发费,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另外,对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研究开发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基于此,EPC总承包企业可以单独或者联合客户针对工程项目中重点难点技术进行立项和开发。举例如下:

  [例3]丙公司中标一钢厂连铸机生产线,鉴于在工程中需要攻克漏钢预报的一项高新技术,丙公司向当地科技管理部门立项并获得批准,预算费用为200万元。20xx年度,丙公司为该研究开发项目投入150万元。假设丙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15%。那么,20xx年度丙公司因此项业务可享受的所得税优惠金额为:150×50%×15%= 11.25万元

  三、进行技术转让,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另外,国家税务总局于20xx年4月24日颁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xx ]212号),该文件详细规定了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应符合的五项条件和技术转让所得的计算方法以及如何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

  由于EPC总承包项目中,设计往往占有一定比例的金额。故此,对于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技术,企业可以采取转让技术的方式与甲方签订独立的合同,并将此金额从项目总合同中予以扣除,以此达到享受所得税优惠的.目的。为便于理解,举例如下:

  [例4]20xx年度,丁公司累计向客户转让技术所得800万元,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相关成本和税费200万元。同时,丁公司分别向其所在地省科学技术厅和主管地方税务局办理了相关认定手续和备案手续。假设丁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20xx年4月,丁公司办理20xx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实际应缴纳所得税金额计算如下:

  1.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一技术转让成本一相关税费= 800 - 200= 600万元

  2.实际缴纳所得税金额=( 600 - 500)×50%x 25%=12.5万元

  如果丁公司并未办理相关技术转让所得的手续,将800万元全部计入当期合同收入,其他条件不变,为简化计算,暂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事项应交企业所得税为( 800 - 200)X25%= 150万元,两者相差137.50( 150 - 12.5)万元。

  四、合理确认收入,节约资金成本

  建造承包商对工程项目的会计核算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规范。对于合同收入的确认,基本原则是:(1)对于建造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2)对于建造合同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第一,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金额确认:第二,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企业在确认合同收入时,应同时确认相关的税费及附加。

  在税法征收管理中,对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认定,针对营业税明确如下:如合同明确规定付款(包括提供原材料、动力及其他物资,不含预收工程价款)日期的,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合同未明确付款日期的,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对于预收工程价款,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工程开工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确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针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明确如下: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账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由此可知,为了避免企业因提前确认收入而承担相应的现金流出,企业可以在商务合同中规定除了部分预收账款外,其他工程款根据完工进度进行结算并予以收取,以此保证会计计量和税务计征的一致性,尽量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需要说明的是,该方法仅能调节某个会计期间的应缴税金,当工程项目完工时,会计计量的应缴税金和实际应缴税金必将趋于一致。

  五、计提安全生产费用,降低企业税负

  20xx年6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其中第三条对高危行业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作了明确规定。在企业提取时,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企业实际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属于资本化支出的,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在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并未就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予以明确。在实务工作中,我们仅根据税法原理来推断。《企业所得税法》涉及到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条款主要是第八条,即: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一条对《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的规定进行了详细说明,着重强调了企业实际发生且与企业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性活动相关的支出才予扣除。且在第四十五条对专项资金做出了专门规定,指出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由此可见,对于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既不属于扣除范围内的专项资金,也不属于与企业生产直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只有在且有实际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时,才能予以扣除。据此,EPC总承包商在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后应足额使用或将其支付给建筑安装分包商,以避免在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作纳税调整。 开展税务筹划时,需要经常关注税法及相关法规的最新变化。同时也应从企业整体利益考虑,做到统筹规划,不可仅仅为了减轻部分税负而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还应比较税务筹划的成本及因税务筹划带来的节税收益,综合多种因素后再行实施。

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山林管理,盘活集体资产,美化、绿化家园,现将集体有所有权的山林租赁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地名:王英垴。四至为:

  面积:

  二、承包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计年。

  三、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整。

  四、交款方式及时间:

  租赁款人民币万元整,一次付清现金万元,下欠两万元按合同上交壹仟元,上交时间为每年5 月1 日。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经营管理权,山林改造种植需报公司同意见;

  2、2 、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国家征用或农场规划使用,乙方必须服从,征用后,乙方损失由乙方与开发方协商处理解决,甲方可进行协调。

  3、乙方在合同租赁期内无权拒绝本族人在王英垴葬坟,但葬坟对山林造成的损失因协调处理,适当补偿。

  4、承包期后五年,乙方砍伐应由生产队控制,确保承包期结束后保持山林原貌不变。

  5、乙方在以后续包中有优先承包权。

  6、乙方获得承包合同权后,如不按时上交年费、乱砍乱伐、任意改变山林地貌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无需退还乙方所有上交款,且收回山林经营权,其乙方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7、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合同1 式3 份,甲方和乙方各执1 份,报果茶公司备案1 份。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公章):乙方(盖章):

  **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9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中化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范围: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期:

  从 年 月 日 开始至 年 月 日结束。工期天。在合同签定后3天内,乙方应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3天后施工人员还没有入施工场地,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另行发包。

  第三条 工程质量和技术要求:

  施工要求:

  第四条 合同价款:

  第五条 甲方责任: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和设计进行施工。

  2、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

  3、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工完场清、道路畅通”。

  4、工程竣工未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养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景观损坏、苗木死亡),乙方负责恢复。

  5、进入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报告甲方。

  第七条 工期顺延:

  1、除自然灾害和甲方原因外,工程未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乙方需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2、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八条 工程付款及竣工结算:

  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签收之日起7天内将结算审核完毕,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第九条 竣工验收:

  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7天内向甲方申请验收。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十天内组织验收。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2、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安全施工:

  1、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2、施工期间,乙方在甲方工地要注意自身安全,乙方所有人员施工期间造成任何地点出现任何事故,均甲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附近及交通要道施工之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关于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废除均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三条 争议:

  双方就合同条款的解释、执行及工程密切相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友好的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好,可持本合同到当地劳动仲裁机关和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附加条款与本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

  电话: 电话:

  合同签定日期: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承包位于 的 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快速、优质、安全完成工程任务,现将本工程的工程技术资料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

  甲方以包干(工程量单价计价)的方式将工程技术资料交由乙方编制和整理。

  二、承包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资料的收集整理、工程保证资料、管理资料、施工资料、工程施工变更签证资料、安全资料以及竣工备案资料的编制、整理和归档;

  2、各部门及专业施工单位之间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相关资料的传递与落实、回复;

  3、负责本工程所有建筑材料实验送检(主要包括钢材、水泥、砌体材料、砂石、外墙砖的原材料实验,混凝土、砂浆的试配与强度检测等相关实验,钢筋的焊接实验等),整理、归档实验检测报告和材料;

  4、汇总整理各专业分包单位(桩基础、预应力、水电、弱电、消防、电梯)的资料,与建设主管的各职能部门衔接、资料备案等所有事项。

  三、承包价格

  以该工程建筑面积(共70000平方米)每平方米2.7元计算,合同总价共¥189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玖仟元整),该费用为税后价,已包含乙方编制资料人工工资及乙方应当依法缴纳的相关税费。

  四、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如下:

  1、本合同生效且常驻工地的资料员到工地开始工作后,向乙方支付资料款的 %;

  2、基础验收合格、资料同步完成经验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资料款的 %;

  3、主体完工验收合格、资料同步完成经验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资料款的 %;

  4、竣工验收完成、资料同步完成经验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资料款的 %;

  5、竣工验收资料备案完成(包括收集各专业分包单位的资料汇总整理、备案)且所有资料进入档案馆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乙方剩余资料费,如由于建设单位或其他各专业配套单位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及时备案,则甲方在竣工验收四个月内付清余款,但乙方有义务在资料备齐后完成备案归档。

  五、甲方义务

  1、为乙方配备脑及打印机设备、纸张、及其它办公耗材等;

  2、为乙方现场资料员提供住宿及伙食;

  3、乙方外出到相关单位办事或者送检材料时,为乙方提供交通方便。

  4、沟通协调乙方与监理、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

  六、乙方义务

  1、至少配备 名具备资质的资料员驻守工地现场办公,乙方指定 为驻地资料员。驻工地资料员应当相对稳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换或撤离资料员;

  2、保证所有资料、半成品试验及时到位,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不得因材料实验、资料的原因影响材料的使用及工程进度;

  3、认真落实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的相关制度,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善资料的编制整理;

  4、及时传达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关指示、指令,负责与检测中心及相关管理单位的联络及相关工作;

  5、负责资料的编制、整理及其他专业分包单位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及资料的备案工作;

  6、按时参加甲方、建设方、监理单位召开的各种例会、技术方案、施工方案会,并整理好会议纪要,转发给各建设参与单位。

  7、配合工程建设各分包单位办理签证,及时传达管理单位对各施工单位的工作联系函及处罚指令;

  8、乙方工作人员应服从甲方管理,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所有事故,由乙方承当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支付资料款,如不能按约定时间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资料员不得随意擅自离开工地现场,如需离开应向甲方请假,如未请假离开,每次罚款 元;

  3、乙方必须根据工程的进度同步编制、整理其相关资料(包括实验、检测等),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如发现资料或其他实验资料未按工程进度及时编制整理,每次罚款 元,分部工程验收因资料原因不能及时验收时,每次罚款 元,且所造成的重复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未按规范规定做齐所有相关实验或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实际每项少做或少送一次样品实验,按实验室单项试验费双倍扣回并处以 元/次的'罚款,并视问题的严重程度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力;

  5、乙方应对所有资料的时效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由于乙方资料不准确、及时、完整,影响甲方工程进度或者工程验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合同变更和终止

  1、除出现本合同约定解除的情形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应当及时整改甲方在监督管理过程中提出的整改要求,若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有效整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3、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备案完善,付清工程资料费用后,本合同书自动终止。

  九、不可抗力

  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由致本协议任何一方不能全面、适当履行本协议的,该方在履行合理通知义务后,可依法主张免责。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保留对乙方工作情况的监督;鉴于乙方只承包了本工程的工程资料,在不违背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提出的正当要求条件下,乙方有权选择自己的作息时间,甲方不得干涉。

  十二、合同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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