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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承包合同

时间:2023-02-21 19:11:02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施工承包合同合集9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施工承包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门】施工承包合同合集9篇

施工承包合同 篇1

  发包人:都昌县源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信守合同各项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都昌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

  (二)工程地点:江西洪城水业都昌分公司西侧

  (三)工程内容:土建、水、电、暖安装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

  (四)工程价款:本工程投资额约 元人民币。

  (五)承办方式:乙方对工程实行总承包,即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图纸以内的全部内容)、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本工程不得分包、转包。

  第二条 合同工程

  (一)开工日期:20xx 年5 月 26日

  (二)竣工日期:20xx年 11 月26日

  (三)合同工程总日历天数180天。

  第三条 合同价款

  (一)合同价款依据

  1. 土建、装饰工程造价和安装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按照现行《20xx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年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和《20xx建筑工程计价清单》,取费类别按工程类别。

  (二)工程结算

  1.工程竣工,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甲方予以决算:

  A.工程通过城建质监部门竣工验收,全部达到工程设计要求和国家验收标准,无任何质量问题。

  B.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把材料质量关,所有材料均为国家合格产品,无任何假冒伪劣产品用于本工程,无偷工减料行为。能严把施工质量关,所有施工的过程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C.乙方交纳清了所有应该由乙方交纳的费用(建设税金、城建部门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等等)。

  2.乙方根据实际工程量,按照工程包干价格、变更签证价格编制好工程决算书,送交甲方审核。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为:

  (一)乙方必须按国家相关规范和质量施工技术标准要求,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变更及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

  在施工中根据有关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二)隐蔽工程在未经自检和现场监理检查之前均不得随意覆盖或隐蔽,乙方应保证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对将要覆盖或隐蔽的工程进行检查和测量,合格后才能隐蔽。否则,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负。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接到乙方隐蔽工程检验通知后在48小时内不履行检查,乙方视为甲方同意隐蔽,否则,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具体质量要求如下:本工程质量标准要求全部达到合格工程,争创优质。

  第五条 材料供应及机械租赁

  (一)乙方采购材料及要求

  1.应事先通知甲方,请甲方看样,留滞样品,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采购。

  2.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单,并经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至工地使用。严禁将不合格材料运至工地或用于本工程。

  (二)周转材料及机械租赁:

  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配备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

  第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部门施工安全、劳动保护、卫生管理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施工现场要配置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保护器材,设立安全警告标示牌,并设专职的安全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特殊工种要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效证件上岗。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三)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并进行人身保险,保险费用乙方承担。在施工期间甲方对乙方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伤残、疾病或财产的损失等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对以上事件负责,费用自理。

  (四)乙方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应严格遵守经甲方和监理批准的爆破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对所有的人身、工程本体和甲方财产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由于爆破造成的任何人身伤亡(包括第三者)以及对工程本体或甲方财产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必须严格控制火工品,遵守有关火工品的管理制度,严禁私藏火工品,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法律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六)施工现场材料应堆放整齐,机械设备安装井然有序,施工现场无淤泥、积水、生活场所干净整洁、建筑施工要求员工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甲乙双方要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

  第七条 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本工程的场地平整、通水电工作,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办理建设许可证及需甲方办理本工程相关的其它施工证件、批件。

  4.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5.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6.协商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并承担有关费用。

  7.负责工程的施工监理,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8.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基础、主体、竣工进行验收。

  (二)乙方职责

  1.办理施工许可证及需乙方办理本工程相关的其它施工证件、批件。

  2.负责施工界内的用水、用电(水源、电源甲乙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明确责任)及施工便道和乙方临时设施的修建并承担费用。自行承担乙方人员的吃、住、行及施工机械设备的搬迁费用。

  3.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计划、用水、用电计划等,并报甲方审批。开工后应提供计划、进度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季工程计划》、《月工程计划》在当季或当月末提供下季或下月计划《季工程进度》、《月工程进度》在下季或下月前3天内呈报至甲方。

  4.将投入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花名册及特殊工程操作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5.尊重监理,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

  6.无条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业主及甲方和监理的技术指导、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质量、环保达到标准。

  7.施工期间设专人维护好甲方施工现场内的水、电管线,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负责赔偿。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现场以外的水、电管线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8.不得将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转包其他单位和个人。

  9.项目承包人(或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应保证及时到位并常驻现场对本工程的管理,离开工地3天以上必须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

  10.上道工序完成后,未经甲方质检人员或监理同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违反者,损失自负。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接到乙方检验通知后在24小时内不履行检查,乙方视为甲方同意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11.施工现场实行标示牌管理,写明工作范围、作业内容和质量要求,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和工序交接检验制度)。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12.负责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直至合格。负责竣工资料及各种质量评定表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并向甲方提交4份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13.自费做好施工中各项目、各环节及分工序的监测、量测和试验,若委托甲方完成,甲方要收取相应的费用。

  14.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作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对已完工的各类建筑物,在交工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15.自行解决乙方施工中出现的外围环境干扰并承担相应费用。

  1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服从业主内部治安、物业等相关管理,因乙方责任而引起的'法律诉讼、经济纠纷或公安部门的追究等,由乙方自行处理。

  17.自行承担乙方安全部门或地方部门按规定所交纳的一切费用。

  1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乙方应自行承担投入本工程的所有人员的职业病预防、检查、治疗、康复等工作,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

  (一)本合同不支付工程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二)付款方式 本工程全部由乙方垫资建设,从工程开工起直到【都昌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补贴资金到位后连本带息由甲方一次还清,到期不能还清,按所欠总额的1%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乙方所建房产可全权拍卖处理或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利息计算从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开始计算,按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扣留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结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

  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乙方

  1.未按本合同工期完成,每拖延一天扣罚3000元,限额为10万元。

  2.不听从甲方及监理检查监督发现一次扣1000元。

  3.进入施工场地的主要材料、机械设备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场,发现一次罚款500。

  4.若乙方在保修期内缺陷修复不及时,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质保金中扣除。非乙方责任,乙方不承担费用。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江西省九江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一条 其它

  1.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如有发现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价款10%进行处罚。

  2.乙方不得违反国家和政府有关规定拖欠民工工资,否则,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款时,有权代乙方优先支付本工程违反国家和政府有关规定拖欠的民工工资。

  3.工程竣工后,保修内容、范围、期限按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有关条款执行。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二十天内撤离所有在建设单位基础上的临时设施,同时在工程竣工后十天内清除工地上的建筑垃圾,如不按规定时间内完成,乙方承担每天500元违约金。

  第十二条 附则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业主、监理、甲方所编制的施工计划,对工程质量、工艺、安全、进度等方面的书面通知和文件及要求均作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

  第十三条

  1.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与本工程签定的其它相关协议、合同,与本合同有冲突的均以本合同为准。

  3.本合同书双方约定正副本份数: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承包合同 篇2

  建设方: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市场管理条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本工程结构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公平、公正、合理、自愿的原则,双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如下:

  一、工程地点:

  山阳县西关村。

  二、工程名称:

  住宅楼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四、承包范围及内容:

  图纸设计内的土建、水电工程。主要工程项目内容及要求:

  1、基础工程:基础灌柱桩工程、砂石回填、基础梁等。

  2、主体结构工程:按图纸设计要求精心施工,所用材料必须(钢筋、水泥、砖等)合格。

  3、装饰工程:①内外墙水泥压光,地面为原砼毛面,东西外墙为水泥压光,南北为涂料,颜色待定。②门窗:内门不做,只留门洞,进户门为防盗门(防盗门价款必须在8001000元/每副),窗为普通铝合金窗。③楼梯间:楼梯地面及踏步为水泥压光,楼梯间墙面做仿瓷涂料,楼梯栏杆为不锈钢栏杆。④屋面炉渣找坡压光,做SBS卷材防水,雨水管为PVC管。⑤电照工程:线管预埋和穿线,线管材料由乙方负责,电线由甲方出资购买。⑥给排水工程:楼内图纸设计的给排水主管道(卫生器具除外)。

  五、承包价格及价款

  本工程为七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大约1000m,建筑面积计算以建筑物水平投影为准,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2/3计算,工程每平方造价700元(灌柱桩开挖4m以内由乙方负责,4m以下甲方按实际结算补工程费用)。建筑面积如有增减,按实结算。

  六、工程质量标准要求

  按图纸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七、工期:

  工程从开工竣工之日,有效工期180天。20xx年10月10日开工,20xx年5月15日竣工,因停电、雨天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天气工期顺延。

  八、付款办法:

  工程开工后5日内付乙方工程贰拾方万元,主体三层封顶后付乙方工程贰拾万元,主体结构工程竣工后付乙方工程款壹拾伍万元,其余工程款待工程竣工后,双方结算后一次性付清。留壹万元保修金,一年后付清。

  九、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开工前,确保工程三通一平,即水通、电通、路通、场 2 2地平整。

  ②因施工场地狭小,甲方应给乙方指定地点堆放材料及相应其它机械设备堆放处。

  ③负责协调处理周边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④按合同约定付款。

  2、乙方责任:

  ①按合同工期要求完成合同特定的工程内容。

  ②按规范精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③安全问题:乙方必须教育工人安全第一的思想,班前做好安全教育,定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不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违约责任: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有一方不按合同内容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完帐清,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邻水县龙安镇中心幼儿园

  2、工程地点:邻水县龙安镇

  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098平方米

  4、结构形式:现浇结构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承包内容详见设计的邻水县教育局施工图设计图纸和子项名称场区工程施工图。包括装饰、水、电、化粪池、散水等。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开工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1、乙方承包的全部工程质量目标为达到国家及广安市规范要求,验收合格,有防水要求的',防水施工合格率达到100%。若部分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到符合规范标准条件,工期不得顺延。

  2、乙方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必须配备与本合同施工派驻人员备案一致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进度保证体系,施工技术力量不能满足本工程要求的乙方应及时进行调整。

  3、本工程采用自拌,标号满足设计C30砼。

  五、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

  1、承包方式:本工程乙方依照施工图及施工会审纪要、施工组织设计、现场施工条件、合同条款。包人工、包材料、包设备安装、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施工期间水、电费和综合费用等,本合同造价实行一次性包干的承包方式(所有税款由甲方代扣、代缴)。无论市场物价、人工工资或政策发生任何变化,本项目合同造价不作任何调整。本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甲方购买。

  2、合同价款:工程造价每平方米800元。建筑面积约1098平方米(以竣工的建筑施工图实际为准)金额约人民币878400元(大写:捌拾柒万捌仟肆佰元整)。

  3、乙方负责解决用水用电的管理及费用(乙方自行安装水电表计量计费,并自行缴纳水电费);乙方在施工期间内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的使用、生活生产临时设施及材料堆场地以及部分项目施工完毕后的修补,包括施工完工的成品保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工程进度及付款方式

  1、工程进度及其它要求

  (1)以开工通知为准,甲方宏观控制乙方工程进度为:主体工程在2个月内完成;室内外装饰工程在2个月内完成(含室内垫层、细石砼找平);验收合格完善各种资料并备案。

  (2)竣工前乙方清理建渣完毕,拆除机械设备和临时设施。

  2、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本工程压层付款,板面完成封顶前预付款不超过20万,竣工完善、职能部门验收合格付总造价的95%,剩余5%质保金在两年内付清。

  七、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承担总造价10%的违约金。若甲乙双方有争议部分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下,起诉邻水县人民法院裁决,保护双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扬州市江都区长江管理处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扬州市盛禹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明确各自在施工中的合法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针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通江闸河道清淤工程

  2、 工程地点: 江都区长江管理处通江闸以南与长江连接的内河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江都区嘶马镇通江闸以南与长江连接,该河道部分河段落因长期未清理,河淤泥大量堆积已经影响航道内船只通航。需要将该段河道的'堆积淤泥清理,确保船只正常通航。 二、 工程内容

  清理该河道内影响航道内船只通航的淤泥,工程量约6000立方米。

  三、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本工程项目为一次包干价,超支不补。

  四、 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五、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

  六、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100% 。

  七、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3、 乙方应慎重、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施工建设安全的法律规定及行业规定进行安全施工,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5、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结清后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扬州市江都区长江管理处 (盖公章) 扬州市盛禹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 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

施工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光彩怡园第二期C、D栋。

  2、工程地点:衡南县云集镇迎宾路。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承包价格

  1、以包工包料形式按1269元/㎡包干结算(含税金及全部相关取费标准计取的全部费用,劳保基金不在内)。

  2、包干价格包括资料、各项检测及各项验收等费用(如桩基检测、实物检测、水电检测、消防检测验收、材料送检、铝合金检测及各分部工程验收等等)。

  三、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期24个月。

  四、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五、承包工程内容:

  1、基础工程:桩基础深度为10米。超深部分按实签证,(挖土方及护壁人工工资140元/m3,入岩、流砂单独签证,入岩按土方2倍,流砂按土方3倍)。

  2、主体工程:按设计施工图及相关规定和强制性规范规定。(未包含内容见附表一)

  3、屋面工程:按设计施工图及相关规定和强制性规范规定。

  4、外装修:按设计施工图施工(含5+6+5中空双层钢化玻璃窗),第一、二层干挂除外。

  5、内装饰:内墙为混合砂浆抹灰,天棚不抹灰,楼地面不找平,进户门不安装,室内所有门不安装。

  6、水电工程:水、电工程到户,预埋部分到位。

  7、消防工程:按设计施工图施工及相关强制性规范规定。

  8、施工围墙由甲方负责,临时水电由甲方接至施工场地。

  六、材料要求:

  l、钢材采用湘钢和链钢。

  2、水泥采用金雷和海雁。

  3、给水管采用 现场确定 (国标)

  4、排污及雨水管采用 现场确定 (国标)

  5、外墙砖采用现场确定45*95砖

  6、铝合金窗采用5+6+5中空双层玻璃窗,品牌为现场确定,规格____正品。

  七、双方职责:

  (一)甲方

  1、甲方派出常驻工程师代表 ,对工程跟踪监督,杜绝不合格材料用在工程上,由此造成工程质量的损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乙双方及时对隐蔽工程和材料涨价签证。

  2、甲方负责办理各项报建手续及费用(因报建手续不到位所引起的行政职能部门处罚)。

  3、开工前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水电并满足施工需要。

  4、提交施工图捌套。

  5、提供工程坐标控制点、地下管网资料及勘探、设计地质报告。

  6、负责施工期间周边关系的协调。

  7、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各部分工程)、隐蔽工程签证、工程质量监督。按合同约定定期办理结算和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设备、材料、半成品的进场计划,并在收到施工图后组织进行图纸会审。

  2、施工场地的临时设施、临时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道路畅通,保持安全文明施工。

  3、及时向甲方报送施工计划和已完成工程进度报表。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第三方。(如转包第三方,甲方有权收回,并终止合同)

  5、提供施工报建所需的证照和资料。

  6、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7、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不得拖欠和克扣民工工资。

  八、付款方式:

  1、按层付工程款(备注:每层完工后付工程款,基础不付工程款)。主体每层按平方造价付工程款60%。内、外装饰按每层平方造价付工程款25%,竣工验收合格按平方造价付工程款5%,资料备案到位按平方造价付工程款5%,剩下5%作质保金一年,一年到期付清5%质保金。

  2、挡土墙付款方式按每月工程量付定额直接费总造价85%结算付款。

  九、履约金的交纳及返还办法:

  1、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陆佰万元整,签约当天交人民币壹佰万,5个工作日内交人民币叁佰万,余款在20个工作日内交剩余人民币贰佰万。

  2、转换层完工退还履约金壹佰万元整,到主体第十层完工退还履约金壹佰万元整,主体全部完工退还履约金壹佰万元整。

  十、结算方式:

  1、以包干价加签证工程量结算。

  2、包干建筑面积以房地局产权面积为准。

  3、在施工中有增减部分工程,按设计变更签证,结算按湖南省20xx建筑消耗定额计算,人工土建按62.5元/工日,水电安装按62.5元/工日,装饰装修按75.5元/工日,材料按市场价加采保费和运费。按综合费用计取27%。(含税金及全部相关取费标准计取的全部费用)

  4、挡土墙结算方式套用增减工程量结算方式。

  5、材料价格超过5%调价,调价按当时市场价减附表二材料所定基价。材料价格浮动在5%以内不予调价

  6、材料基价见附表二

  十一、违约责任

  l、乙方如延迟工期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超过10天以后每延期一天,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3予以处罚,从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必须立即进行返工,其费用乙方自行承担:若返工后还是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则自动退场,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3、乙方若无能力在规定时期内履行自筹资金,未完成部分施工责任,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接管乙方施工单位的施工任务,并将乙方交纳甲方的履约保证金抵交违约罚款,乙方自动退场,甲方只按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结算。

  4、由于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影响乙方施工超过10天,每个月甲方要支付乙方的基本工资、设备折旧、工程垫付资金利息的两倍(按当时的银行贷款利息)、钢管脚手架的租金。

  5、从甲方收到乙方竣工结算资料30天内委托中介机构审查,审查时间为30天,审查报告经甲方、乙方确认后3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结算款,从第31天起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合同价款1),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贰倍计取。

  6、竣工验收合格后,在三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整套完整备案资料(包括验收备案表),否则按每延误一天处罚5000元。

  7、由于甲方甩项影响房屋不能验收、备案,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不影响建设方向施工方付款,付款参照原条款。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甲乙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承包合同 篇6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规范

  第1条 词语涵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本合同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第3条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 图纸

  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 甲方代表

  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电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电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4.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7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8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到达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期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第9条 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10条 延期开工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11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 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 质量与验收

  第14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15条 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16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7条 试车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乙方采购,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甲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8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四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9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5.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20条 工程款预付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1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22条 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0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23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乙方开箱时须请甲方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甲方负责补足缺件或重新采购。

  3.甲方供应材料与清单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4.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清单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6.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日期,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出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清单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24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六章 设计变更

  第25条 设计变更

  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追加投资和材料指标;

  2.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取得上述两项批准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双方办理变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26条 确定变更价款

  发生第25条规定的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实行社会监理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暂定,事后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仍有异议,按第30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第七章 竣工与结算

  第27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28条 竣工结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及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并将副本送乙方。银行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和约定。经办、银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9条 保修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支付保修金。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险期满后20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30条 争议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完工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条 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的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32条 索赔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九章 其它

  第33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34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35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36条 工程分包

  乙方可按投标书和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37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38条 保险(如有时)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39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40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41条 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施工承包合同 篇7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自愿达成以下承包施工协议如下:甲方把土建工程承包给乙方自行组织人员进行承包工程。甲方负责所有材料,乙方负责施工。

  一、乙方不包基础费钱3000元,乙方从基础地面做起,房子为半框架结构建筑工程,人工费按垂直投影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人民币220元。

  二、承包内容:乙方负责水泥工、钢筋工、木板工、顶木与其他一切做工用具等。负责室内外批档,批档外三面过水泥油,还包每一层一个卫生间,第二层加两个卫生间。

  三、付款方式:乙方进场后,甲方要按工作进度预付生活费。每封一层顶要按照每层楼总工程款的70%工程款预付给乙方。

  四、每次捣制混凝土的机械费用甲乙双方各一半,在捣板当天伙食费由甲方负责。

  五、顶上楼梯房按面积计算220元/平方米,栏水墙每米70元(包批档)。

  六、合同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承包合同 篇8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公开招标,甲方将 ____________________ 绿化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3、工期。乙方确保在xxxx年x月x日开工,于x月x日完工,工程标准达到____合格____级。

  4、开工准备。甲方前期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该工程遗留问题;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图纸后,尽快做出材料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报给甲方。

  5、工程款支付。苗木栽植完毕,经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的1/3;半年后经复验合格,再付合同价的1/3;工程初验后15个月经验收合格,按审计决算付清余款。

  5、工程质量。

  ⑴、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⑵、施工过程当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⑶、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⑷、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6、养护管理和质量要求。

  ⑴、大树及时支撑,支柱与树干相接部分应垫上防护物,以免磨伤树皮;⑵、栽植后及时封堰浇透水;⑶、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⑷、苗木要及时防治病虫害;⑸、苗木管理期间,必须经常清理各种废弃物;⑹、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15个月,养护标准达到《城镇绿地园林养护标准(试行)》,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7、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⑴、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及时按期组织验收,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每推迟一天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300元。

  ⑵、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其间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

  乙方责任:

  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⑵、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罚款300元;

  8、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条款终止。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xx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其它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存档。

  10、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法人代表(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施工承包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参加_________工程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共同努力保证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及工期,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二、双方责任

  甲方:

  1.乙方进场前,做好场地的三通一平。

  2.桩位的放验线,施工材料的到位。

  3.派驻工地代表,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并协调与第三方的关系。

  4.协助乙方解决进退场时的.运输及吊装。

  5.协助解决施工人员住宿及完工后的机械堆放。

  6.负责清除地面及地下障碍物。

  7.负责办理暂住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

  乙方:

  1.根据施工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

  2.做好施工原始记录。

  3.按照甲方的进度计划施工,服从驻地代表的管理。

  4.严格把好质量关,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返工,费用自理。若乙方质量达到要求,而其它机组没有达到质量要求,甲方不得扣工程款。

  5.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确保施工安全,如发生事故,乙方自负并解决,与甲方无关。

  三、质量标准按照现行有关规范要求及施工设计图纸施工。

  四、综合单价_________。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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