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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时间:2022-11-06 16:01:53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双方就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期等有关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乐亭县玉泉家园C3、C6、C9#住宅楼

  1.2 工程地点:乐亭县城北侧原杨铁庄村址

  1.3 结构形式:C3、C6#为砖混结构,C9#为剪力墙结构

  1.4 工程范围:主体、装饰、水暖电安装等详见图纸

  1.5 建筑面积:17026.49㎡(以图纸实际面积为准)

  1.6 开工日期: 20xx.4.1

  1.7 竣工日期 20xx.5.31

  二、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2.1 工程暂定价:砖混结构暂定价为800元/㎡,工程造价为8692.54㎡*800元=695.4万元。剪力墙结构定价为1000元/㎡,工程造价为8333.95㎡*1000元=833.4万元。工程总价为1528.8万元(壹仟伍佰贰拾捌万捌仟元)。本造价仅作为施工期间支付施工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结算价格。

  2.2 结算方式:本工程定额执行20xx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定额》、《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定额》、《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取费执行《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标准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定额》中相关规定正常计取,执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综合用工单价的通知》及其他新的调整文件,按新的调整文件执行。其他费用按定额规定计取。塔吊计取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按以上结算方式结算。

  2.3 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及时间:按工程进度分期拨款具体为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总价(结算总价)的95﹪,留5﹪做为质量保修金,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质保金返还。工程款付款资金均为现金。

  2.4 材料的供应及管理:甲方所供应的材料及甲方指定的材料,结算时以甲方供应价格和指定的材料价格进行材差调整。如单价在施工期间不一致时,按所供应材料数量、单价的算术平均值计取。乙方自采材料,材料按照唐山市造价信息,以工程所在地施工期间造价信息月算术平均值作为材料结算单价。唐山市造价信息没有的`材料单价须甲方现场确认,确认后作为结算单价。

  三、工程质量及要求

  3.1 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要求。

  3.2 乙方自采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和甲方要求的规格和材质。

  3.3 因施工或乙方自采材料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责任。

  四、质量保修期及保修责任

  4.1 质量保修期:主体结构按设计合理使用年限,防水五年其他两年。

  4.2 保修责任:在合理使用年限内,因工程质量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责任和安全防护

  5.1 乙方必须按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按有关部门的要求持证上岗,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5.2 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按照国家和有关行业的规程、规范、规则、要求、方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安全生产管理。

  5.3 如因施工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和造成其他后果,责任与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按工程总价的3﹪收取工程管理费,拨款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6.2 甲方有权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进行监督,对发生问题进行纠正和处理。

  6.3 提供施工图纸,进行技术交底。

  6.4 协助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与有关施工单位的协调。

  6.5 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乙方有权自行安排施工方案和该工程的具体事宜并对其负责。

  7.2 严格按图纸和甲方提出的建筑要求规范施工,守合同、重信用,保质量、保工期。

  7.3 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负责本公司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处理意外发生的工伤事故。接受安检、城建和甲方的监督检查。

  7.4 如因甲方工程进度款支付不及时,乙方有权停工或中止合同。且甲方应按实际所完成的工程量以实结算。饿所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一方违约按工程总造价的5﹪赔偿另一方。如因甲方原因(甲方出具认可书)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不能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2

  发包人(甲方):(全称)威海昀卓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全称) 深圳市南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威海昀卓酒店装饰工程

  1.2 工程地点:威海工业新区管委西侧

  1.3 工程内容:一区细木工窗帘盒、包管道及壁柜

  1.4 承包范围:一区细木工窗帘盒、包管道及壁柜

  1.5 承包方式:固定单价,乙方包工、包材料

  1.6 工程结构:框架结构。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建筑面积26806.7平米。

  2 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室内环境约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xx)。

  2.3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xx) 以及相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 工期

  3.1 总工期:60日(为日历工期,不包括春节休假日)。

  3.2 开工日期:20xx年2月9日。

  3.3 竣工日期:20xx年4月7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5)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4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如果甲方要求提前竣工,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2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竣工后给甲方提供一份竣工图纸。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3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4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以中标价为准,执行综合单价。如果有增加项目无法执行综合单价部分,执行20xx年《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按照53元/定额工日取费,48元/定额工日找差。材料价格依据双方确认的市场价格,经有资质的审计部门审计后下浮2%。(详见后附中标通知书)。

  5.2 本工程价款约计:人民币 贰拾伍万元 ,250000.00元,包含乙方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的保险费和为完成本工程所采取的措施费。具体总数以竣工决算为准。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开具正式发票付款。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工程首付款

  5.4.1.1 乙方应在完成全部隐蔽工程后,向甲方提供相关质量验收合格记录,经监理方认可,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45%的首付款,首付款金额为 112500.00元,金额大写: 壹拾壹万贰仟伍佰 元整。支付时间为工程中期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首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暂停施工。

  5.4.1.2 工程中期的标准是:隐蔽工程全部完成,经监理方验收合格。

  5.4.1.3 工程首付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

  5.4.1.4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1.5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甲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经甲方和监理审核确认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50%。支付时间为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资料5个工作日内。甲方保留工程总价5%为保修押金。本保修金在乙方按照约定完成工程保修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6 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的材料等,乙方须在施工进度计划中明确订货时间和进场时间,并及时跟踪甲方是否在约定的时间内订货、进场。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应按照投标材料样品标准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如果采购的材料与样品不一致,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如果更换后还与样品不一致,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施工合同,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给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3 甲方供应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保管。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 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王福群

  7.2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钱迎九,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3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4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 双方权利

  8.1 甲方权利

  8.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1.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 乙方权利

  8.2.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 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协助乙方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障工程有序进行。

  9.1.8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3)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 乙方义务

  9.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 施工中发现有任何影响履行本合同的情形和事项以及其他隐患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做出处理,未履行该义务的,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9.2.3 安全施工

  9.2.3.1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 必须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上保险,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和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事故引发的费用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 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并经甲方和监理方确认验收合格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 违约责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3‰的违约金。

  11.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乙方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的同时,应向甲方额外支付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支付监理方的延期监理报酬。

  11.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 其他: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15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17 补充约定:

  17.1 本工程要求乙方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进行施工,现场如果甲方人员发现乙方没有按照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进行施工,甲方可以随时解除与乙方的施工合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3

  发包人:(人称) (简称甲方)

  承包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省____市高速铁路南站广场,站楼铺装。

  2、工程内容:铺装及本项目相关联的工程。

  二、 承包范围

  1、本项目工程设计图纸所包含的`工程内容。

  2、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期由甲方提供乙方施工人员住宿,生活费自理,甲方提供乙方施工用斗车、水源、电源、施工场内水管、电缆线,其他工具自理。甲方负责乙方住地及施工场地内水费、电费。

  三、 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 质量标准:经甲方按国家有关建筑施工质量规范验收合格。

  五、 合同单位:600XXXX0040厚石材板铺装 元平方;路治石安装 元米;沟盖板500XXXX0080厚安装 元块;计时工,大工 元工日;小工 元工日,其他未涉及单价的项目,双方另行协商定价。

  六、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服从甲方合理安排,合理使用材料,不准故意浪费材料,严守施工规范对先天铺装的板材必须进行养护,如发生质量,质量事故,乙方必须承担所有的损失。

  七、 付款方式:甲方向乙方每月付给工人足额生活费,工程竣工 天内全部结算付清乙方工程款。

  八、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一式贰份,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再定,希共同遵守,工程竣工验收结算,付清往来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4

  发包人:(人称) (简称甲方)

  承包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湖南省怀化市高速铁路南站广场,站楼铺装。

  2.工程内容:铺装及本项目相关联的工程。

  二、 承包范围

  1.本项目工程设计图纸所包含的工程内容。

  2.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期由甲方提供乙方施工人员住宿,生活费自理,甲方提供乙方施工用斗车、水源、电源、施工场内水管、电缆线,其他工具自理。甲方负责乙方住地及施工场地内水费、电费。

  三、 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xx年4月4日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四、 质量标准:经甲方按国家有关建筑施工质量规范验收合格。

  五、 合同单位:600X800X40厚石材板铺装 元/平方;路治石安装 元/米;沟盖板500X100X80厚安装 元/块;计时工,大工 元/工日;小工 元/工日,其他未涉及单价的`项目,双方另行协商定价。

  六、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服从甲方合理安排,合理使用材料,不准故意浪费材料,严守施工规范对先天铺装的板材必须进行养护,如发生质量,质量事故,乙方必须承担所有的损失。

  七、 付款方式:甲方向乙方每月付给工人足额生活费,工程竣工 天内全部结算付清乙方工程款。

  八、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一式贰份,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再定,希共同遵守,工程竣工验收结算,付清往来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5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XX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4、建筑规模:

  5、工程造价:

  6、质量等级:合格,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7、设计变更按甲方书面通知并经甲方代表签字盖章确认的变更通知为准。

  8、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

  第二条 施工准备

  1、工程所需钢结构构件和部件制作,由乙方制作提供,油漆及其他配件由乙方负责供应。

  2、安装所需设备,包括吊机生产车等由乙方解决。

  3、场地包括人员日常生活所需场地和安放场地等由甲方提供。

  第三条 双方主要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现场条件,协调现场情况,为乙方正常施工创造条件。

  (2)甲方督促检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及安全生产。

  (3)安排指定现场的施工人员的生活区位置。

  (4)统一审核工程预决算和竣工结算。

  2、乙方的责任

  (1)确保本协议规定的质量、安全、工期按期完成。

  (2)进场前七天内,向甲方呈报项目部组织人员名单。

  (3)进场后七天内,编制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4)及时向甲方报送工程计划、统计、技术、质量、安全等有关资料,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

  (5)如安装中途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停工整顿、直到达到合格要求为准,由此造成的全部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规定时间内,乙方未能及时返工整改,甲方有权指出乙方出尝停止安装,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条 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本工程有效工期 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为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安排详见甲方审定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内进驻现场,并按照约定时间开工。

  3、乙方施工的实际进度落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可向乙方发出指令,要求乙方人员、机械加班工作,乙方在接到指令后要加班加点按时完成施工计划(加班时间不能超出市内作业时间标准)。

  第五条 工程质量

  1、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按照《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钢结构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达到合格,合同范本《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等级,由乙方负责;达到合格等级,不奖不罚。

  3、在施工中,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及有关质量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处理。

  4、在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乙方无偿进行维修。

  5、乙方所承建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筑法律法规、施工规范、标准及地方文件进行施工和管理,如工程在检查验收中经评定为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施工过程中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或监理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或返工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每次1000~20000元处罚,如乙方返工后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施工中,为确保工期、质量、安全,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机械,对危及生产安全的机械一律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8、在施工中及施工现场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文明、安全生产

  1、施工现场必须满足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

  2、文明施工要求按建筑工地所在地的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细则执行。

  3、施工期间必须注意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遵守劳动用工条例,工地发生的任何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1、双方同意按照

  进行结算。

  2、施工用水电

  ?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全部到位。

  ?施工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分包单位生活所用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产生费用乙方按实收取)。

  第八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

  1、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后,乙方人员进场,乙方向甲方交合同履约保证金 万元。

  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开工时间内,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未能按时开工,工期可以顺延,在甲方具备工程开工条件时,本工程协议继续有效。

  3、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施工至 退还履约保证金 %,具备竣工验收条件退还履约保证金 %。

  第九条 付款方式

  1、乙方垫资施工至 后,经甲方核实确认工程量价款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量的 %工程款 。

  2、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总造价的 %。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指派有资质的专职工程核算人员积极配合审计结算。结算时间为2个月。工程结算审计2个月内完成。竣工资料移交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到工程决算款的 %;备案完成后付到工程决算款 %。

  4、余留工程款的 %为保修款,按双方保修协议支付,直至结清全部工程价款。

  第十条 质量保修

  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48小时内不进行维修,甲方有权安排他人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不足之处有乙方补足。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协议后效后,某一方不履行协议或单方终止协议、或单方原因造成对方终止协议的,应承担工程总造价 %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按约定的竣工日期如期完工,逾期交工的,乙方向甲方交纳 元/每天的违约金,每提前一天甲方向乙方奖金 元。

  3、乙方在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20日内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逾期提交乙方向甲方交纳 元/每天的违约金,每提前一天甲方向乙方奖金 元。

  第十二条 其他

  1、在开工前双方签定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

  2、乙方负责按时清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3、此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均为合同的内容,均纳入合同管理中。本协议条款与大合同有冲突的地方,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4、本协议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工程款付清后自行作废。

  6、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协商无果至当地仲裁委员会或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6

  发包方: 太阳通用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山东瀚高建设节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太阳通用机械有限公司门卫室外墙保温工程施工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 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内容及范围: 太阳通用机械有限公司门卫室外墙保温工程,根据外墙保温工程技术规程及验收标准,保温工程含基层外胶粘剂.粘贴50MM厚岩棉板、玻纤网格布、抗裂抹面胶浆、加固锚栓(120MM长,每平方米不少子7个)并含人工、机械,垂直运输、水平运输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

  二、工程地址:龙盛路与珠峰路交汇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检测,包税。

  四、材料标准:

  1、岩棉板要求使用威海博盛 牌, 50mn表观密度为140kg/m3,供应商应提供书面证明和产品出厂合格证。

  2、粘结砂浆、抹面砂浆使用基舜牌(1500/元吨) ,承包方应提供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出厂日期及编号,使用期限、主要成分、适用范围及使用说明书。每平方米不少于13kg。

  3、玻璃网格布要求単位面积质量 ≥ 160g/m2, 使用外墙保温专用耐碱玻纤网格布。

  4、锚栓采用热镀锌金属螺钉(天字牌) 。塑料膨胀管采用聚酰胺的。各种材料生产厂家应提供具有法定资格的产品检测报告副本原件。

  5、所有材料进场均应由监理方和建设方进行见证取样, 进行复检和称重达标后使用, 否则禁止使用 。

  五、工期:

  自满足条件起, 15个工作日完成(以工程部下发的开工令为准)。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 保证与工程进度同步,不影响其它工种作业。如乙方未按照合同工期完成,每拖一天罚款1000.00元。

  六、质量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外墙外保温构造》施工。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JGJI44-20xx ) 验收标准。

  2、甲方工程的基面应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和《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xx的规定。

  七、合同价款:

  以实际发生数量乘以单价岩棉外墙保温每平方米110.00元、 大理石贴面岩棉外墙保温每平方米100.00元。

  八、付款方式: '

  材料进场后,自施工之日起7日内付总价款 20% 作为预付款,外墙外保温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实际发生总工程量的 50 %的'工程款。工程验收后乙方将全部资科齐全报到甲方后,双方结算工程价款付至结算款的95%,余 5% 为质保金,验收合格满 3 年工程无质量问题(无息) 一次付清 。

  九、约定项目:

  1、外墙外保温工程承包给乙方, 甲方为乙方提供材料堆放场地、水源、电源,并配合乙方与施工单位搞好协调,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2、乙方施工前向甲方监理上交施工组织设计,批准后方可施工,所有进场材料须提供合格证、检验报告、并按要求送检(送检费由乙方承担),整理报检资料, 按规定工程竣工后整理三套完整的资料存档, 对于不合格或不经监理认可的材料不得使用。保证验收合格。

  3、乙方人员进场必须有负责生产技术的项目经理(队长) 一名与专职或兼职安全一名,负责与甲方结合与协调工作。甲方将派专门人员负责与乙方联系、指挥和验收工作 。

  4、乙方人员进场必须服从甲方管理,遵守各项制度,如有违反《项目部管理制度》愿意接受罚款。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机械工具、建筑成品损坏照价赔偿。

  5、乙方必须服从现场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工期及现场文明等施工管理。如不配合施工单位管理, 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 。

  6、甲方有义务及时付款,向乙方提供工作面,协调解决与其他班组的工作关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期延误时工期相应顺延 。

  7、材料进场前必须告知建设单位,经同意后方可进场。如发现材料私自进场或未使用指定品牌,建设单位有权拒绝使用,并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 造成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

  8、乙方不得将该工程转包给第三方施工,否则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

  十、安全责任: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高空抛物、吊篮搭好后要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 乙方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在施工中如果出现人身伤亡等事故与甲方无关。

  3.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材料堆放完毕, 搞好文明施工。

  4.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工人购买保险。

  5.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范, 因操作不当或失误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 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

  十一、 乙方承诺保修期 3 年。

  十二、 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可向兰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茵莱国际项目护坡工程所涉及相关事宜,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严格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渝北***项目护坡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2、工程地点:渝北回兴。

  3、工程内容:甲方指定范围内土坡护坡加固工程,内容包括:工作面平整、脚手架搭设和拆除、锚杆布设、钢筋和钢丝网布设、排水沟布设、喷浆等全部护坡施工内容。

  4、承包方式:乙方全承包,乙方包人工、机械设备、材料场内转运、工期、质量、安全等

  二、建设工期

  总工期 30天(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完工之日止),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本合同工期如遇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因素以及非乙方原因的停、窝工时,工期经甲方签证后可顺延。

  三、承包单价

  1、本工程价款实行综合单价包干:18元/㎡。

  2、上述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实施本工程所需的全部人工费、机械设备及燃油费用、电费、各项措施费、材料下车场内运输,设备进出场费、以及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现场管理和维护所需全部费用,以及利润和税金等。

  3、前述包干单价确定后,在包干价范围内,本合同不再执行与工程计价有关的定额及文件,也不再因市场人工及材料等费用的涨跌而进行调整,乙方更不得以亏损等为由要求甲方增加合同价款,相关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一切合同风险已经合同各方预见。

  四、工程量计量

  所有结算工程量以甲方现场收方数量为准。

  五、工程款支付

  1、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本合同指定的工作量,并经甲方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行付清(乙方收款前提供发票,并应向甲方出具民工工资已付清、工程及与工程有关的事务已处理完毕的书面承诺)。

  2、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暂停工程款的支付直至乙方违约行为消除或取得甲方书面谅解之日止。如乙方的违约行为属于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视情节减少或全部拒付工程款。

  六、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在乙方进场前2天提供施工场地,并配合乙方施工前的测量工作。

  2、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协助乙方解决施工现场周边关系。

  3、提供乙方施工所需材料,如水、水泥、河砂、铁丝、钢丝网等。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材料需经乙方签收,如有浪费和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4、做好施工质量、工期的监督工作和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

  5、配合乙方进行设备场内转运。

  6、向乙方提供水源电源接口。

  (二)乙方职责

  1、指派作为乙方履约代表暨项目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代表乙方处理相关工程事务,签收相关工程文件等。

  2、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确保安全生产和施工质量,承担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责任,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的法规及政策。

  3、应在施工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并严格人员进出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4、自行管理其现场员工,如发生安全事故及其他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负责工程资料的整理、归集。

  6、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工程完工前应处理完毕工伤事故等工程及与工程有关的事务。乙方应在工程完工后10日内向甲方提供民工工资已付清、工程及与工程有关的事务已处理完毕的书面承诺。

  七、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如协商后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一方不愿意协商的,则交由本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施工工艺要求及工程验收标准

  1、施工前对施工面进行清理,要求坡面平整,无树根石块以及其他尖状物,土质表面无宽度超过3cm的裂缝。

  2、铁丝布设:竖向布置,间距2m,上部用直径16mm以上钢筋牢固地固定在地面上,露出地面不得超出5cm。

  3、钢丝网布设:满铺,并与铁丝绑扎,绑扎间距小于50cm。离地面不得大于2cm。并用直径6mm的钢筋固定在土层上。

  4、排水孔的布设:用15cm长32线管间距2m布设。喷浆前用亮胶封住外口,并与钢丝网绑扎固定,喷浆成型后拆除亮胶。

  5、排水沟的布设:边坡上部距边1.2m设置排水沟。根据地形确定坡度,但必须保证沟底无积水。

  6、混凝土浆不得有漏喷、掉浆,喷浆完成面不得集水,钢丝网外露不得超过5%,铁丝不得外露。

  九、违约责任

  1、如甲方逾期付款(因乙方原因除外),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作为违约金。

  2、如乙方逾期完工,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作为违约金。

  3、乙方施工质量验收不通过延期整改的,所导致延期部分不作签证。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需承担因延期所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

  十、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中的全部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完结后自然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8

  合同编号:88618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承包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泵房、

  消防主机、消火栓、防排烟、防火卷帘等系统。

  二、承包范围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检测以及资料。

  三、安全施工

  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施工,施工中由于乙方原因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四、交工验收

  甲方负责整个工程的报验手续,乙方配合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以及消防检测公司出具的消防检测报告。

  五、合同金额

  1、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合作的方针,共同协商关于

  消防工程的相关事宜,工程款总额为人民币。

  2、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各施工单位的配合工作。

  六、其他约定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施工,服从甲方统一协调管理及监理方的管理。

  2、乙方应及时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工作。

  七、配合、管理费中包括以下配合内容:

  提供垂直运输、脚手架、提供施工以及调试水电、设备安装后孔洞的修补。

  八、乙方必须配备具备有资质证书的资料员、负责施工现场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且必须保证资料真实、齐全、同步。

  如甲方抽查资料存在弄虚作假与工程不同步,将对乙方给予经济处罚,乙方对整个项目的资料应设专人归档整理。施工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技术审定单、现场签证单位应一式四份,同时交予甲方两份,监理方、承包人各留一份。甲方分包的工程,资料部分由分包单位整理后提供给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后二十日内,乙方负责向甲方移交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一套。否则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处罚。

  九、付款方式

  1、本工程计价方式采取清单报价,根据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经有关部门审查后的图纸工程量为准,计价标准参照20xx版《河南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计价》及当季度南阳市工程造价信息进行结算,工程总价款以实际工程量进行决算。

  2、本工程不计材料二次搬运费、远途施工增加费、缩短工期增加费、

  冬雨季施工措施费。总包管理费及配合费由甲方协调,分包方承担,协调不成由甲方承担。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政策性规定变化,按新的法令、法规和规定执行。

  3、消防施工安装人工费以69元每人工工日基础上上浮10%,计入决算。

  4、该合同由乙方全额垫资,3%让利,工程施工完毕后,乙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以及消防检测公司出具的消防检测报告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80%,消防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17%,剩余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待质保期满1年后15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无条件退还给乙方。

  十、1、原材料采购由甲方认质量,认品牌,乙方负责采购。

  2、乙方采购材料必须符合图纸设计和标准要求,各种证件和质验报告齐全,由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后方可使用。必要的抽检费用由乙方和材料供应商提供。无论甲方是否抽检,如果因材料质量问题产生的民事责任,均由乙方和材料供应商承担。

  3、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的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运出工地现场。逾期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有权处理,造成的损失和甲方清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工程保修:保修期为1年。

  十二、在施工中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3日以上发放工人工资并赔付一定的经济损失。

  十三、乙方委派_同志为工地代表,具体履行本合同。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五、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承包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9

  经甲、乙双方研究,甲方同意将**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外墙

  2、工程内容:

  3、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工期

  按效果图施工,包括教学楼及楼梯外墙涂料、厕所内外墙涂料等装饰装修全部工程,保证竣工验收。

  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承包形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资料、包施工材料、生活费、住宿自理。施工所有工具、用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本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等全部责任和风险。

  第四条、承包单价

  合同综合单价:外墙**元/㎡综合单价(以实际外墙装修面积为准);

  第五条、工程质量标准

  1、本工程整体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及甲方施工技术交底的要求,如验收不合格,必须无条件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范,颜色选用按设计图纸为依据,材料选用市场一线品牌,如**等。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高度注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及时清理落地灰,做到工完场清,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如乙方不按要求清理,甲方有权安排其它班组人员清理,人工工资按200元/日扣除。

  4、服从甲方的安全、文明生产的统一管理。服从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不文明行为和盗抢事件的发生,如果发生则按甲方的处罚制度严格执行。

  5、自身施工作业面、材料堆放地及堆放地至工作面通道内的文明施工,必修做到工完场清。

  6、乙方应认真按照图纸、施工质量检验标准、规范以及甲方技术交底、工程部要求、地方验收标准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并对工程的'施工技术、质量标准、工期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全面负责,确保各项指标的实现。

  第六条、结算方式

  竣工验收后*个月内付清,由乙方开具正规发票报账,税费由乙方自理。

  第七条、双方责任

  1、甲方每月向乙方下达施工作业计划,并督促其进度计划如期完成。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质量安全监督,对违反管理制度、扰乱现场施工秩序,经教育不改者,甲方有权勒令乙方予以辞退。

  3、乙方施工所用工具全部自理。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

  5、乙方因自身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的损失亦由乙方承担并担负违约责任。

  6、乙方保证不可雇用童工、年老体弱、负案人员、违法违纪人员,如有发现,立即清出现场。

  7、乙方必须为进场的有关人员办理第三方高空作业保险及意外伤害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其它

  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和解与调解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规定与本合同一样具备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结清尾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及有关条文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在消防安装工程施工承包人。工程以施工费包干形式进行合作。为分清甲乙双方责、权、利的关系,特签订以下合作协议,双方共同严格遵守执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工期:按甲方与建设方的工程合同。

  5、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并满足甲方与建设方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6、协议价款:工程承包价款为万元(大写:)。

  7、承包方式:所有施工费,包施工原始资料,包施工机械设备。

  一、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负责工程的合同签订工作和开工前的图纸会审、技术交

  底工作,负责施工中的协调和技术指导。

  2、负责支付土建方的配套费用和施工水电费。

  3、负责乙方施工进场前的协调工作。

  4、负责由于建设方或其他施工的原因,给乙方人员造成伤

  亡或事故的协调工作。

  5、指导调试开通工作。组织工程检测及验收工作。

  6、负责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供应。

  7、对工程质量严格检查,对乙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

  改要求,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8、审核、修正工程竣工资料,办理工程审计结算。

  二、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必须自觉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不得从事违反甲方利益的活动。如有违规违纪行为,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杜绝一切事故隐患。

  3、按建设方的图纸及建设方、甲方的进度要求施工。根据其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方案。

  4、负责进出工地材料设备的装卸工作,负责工地材料设备的二次搬运。

  5、严把质量关,认真组织施工。严格按规范和图纸施工,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如出现安装质量问题,其返工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负责参加施工技术交底会、协调会、施工现场会。及时催收工程款。

  7、乙方必须为自己聘用人员购买保险,并安排施工人员的住宿。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所有伤亡及安全事故,及其它违规、违章、违法行为等,均由乙方负责。

  8、在甲方指导下,做好工程的调试开通。配合检测和验收。及时办理交工手续。

  9、竣工时提供原始竣工图纸及竣工资料,配合甲方编制工程结算和完成工程审计、结算。

  10项目承包人必须亲自主管工地。配合协调工地现场各方之关系。会议、检测、验收等必须到场。

  11、对进入工地的材料、设备进行质量和资料检查验收,并妥善保管。

  12、在每月28日前按月及时真实的向公司呈报项目进度报表及下月施工计划。工程进度以前月26日零时至当月25日24时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13、保证项目施工质量并能一次性通过检测中心的检测及消防验收。

  14、负责保修期内的维修任务(保修时间以甲方与建设方所签合同中所规定的保修期为准,材料、设备由甲方提供)。

  三、付款方式:

  1、乙方每月28日前向甲方提交经甲方和监理审核的月进度报表。

  2、甲方按审核后的月进度报表的定额人工的80%在次月五日前支付乙方费用。

  3、甲方按协议付款至协议总价款的80%时即暂停支付乙方款项。

  4、工程经消防检测中心检测和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二个月内甲方支付至施工费的90%。

  5、甲方与业主结算完毕,业主支付甲方的工程款达到业主与甲方合同总额的95%后,甲方在一月内向乙方支付至协议价款的95%。

  6、余额5%作为保修金,按甲方与业主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支付。

  四、合同价款及调整:

  1、本合同为包干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现场实际工程量累计增减5万元内(含5万元),视为协议包干范围内变更,双方不调整协议价款。

  2、累计变更工程量超过5万元后,甲方按业主认可的签证,按相应工程量的12%调整双方协议价款,(纯点工签证的70%归乙方)。如项目变更人工用量过多,双方按实协商。

  3、所有的调整后的`合同价款均待甲方与业主结算完成后进行计算和支付。

  五、双方约定:

  1、乙方在现场施工中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发生争执时,也必须保证现场正常的和必须的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

  2、现场材料的节约使用及现场保管,均由乙方负责(材料员由甲方指派,乙方负责管理)。设备材料如有遗失和损坏,必须照价赔偿。施工过程中造成不正当损耗和材料消耗超过限额部分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保证工程材料和设备的及时供应。

  4、施工过程中乙方整理好各类施工资料,向甲方提供工程验收所必备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办理工程结算。

  5、施工中所需要的设备、工具及相关消耗用品均由乙方自备,甲方一概不予提供。

  6、如遇施工变更,乙方应及时办理相关签证手续,并把相关情况通知甲方。

  7、乙方人员配备不齐,施工质量低劣及不服甲方调度等,甲方可中途辞退乙方,另请其它安装队伍。辞退时的施工费用按已完工程量扣除罚款后按实结算。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停工(包括节假日、农忙等季节),否则将予以处罚,直至更换施工队伍。

  9、甲方如派驻专职材料员,乙方负责材料员工资的20%。

  10、协议中未包括的施工内容,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六、违约责任:

  1、甲方管理人员随时有权检查施工现场的安装质量和安全施工情况,如发现质量、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返工,乙方不能因此要求工期顺延。工期以甲方和建设方所签合同所规定的合同所规定的合同工期为准。由于乙方施工不力所造成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壹仟元,罚款额累计达到壹万元则中止本协议,扣除乙方剩余的施工款,由甲方另请施工队。

  2、所有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均以国家现行的施工与验收标准为依据。如因质量问题而被甲方勒令返工或导致验收不能通过,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协议,并处以二倍返工费用罚款。

  3、因建设单位或其他非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返工,乙方可通过甲方向有关方面签证点工工日或要求补偿。

  4、乙方不能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他任何一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贰万元违约金。

  七、以上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如有争议,不能达成共识,可在甲方或乙方所在仲裁部门或法院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主管副总经理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1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责任人:

  甲方承建的_________________工程模板分项工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方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助及分工负责等原则,根据本工程的情况,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二、承包造价: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进场人员的生活住宿条件,负责申报临时户口。

  (2)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3)提供施工必要的机械设备,负责机械的一次性调试运转(以后由乙方负责),小型工具由乙方自备。

  (4)保证材料供应(材料运至现场_________米内,但不提供塔吊运输),如确因种种原因供应不足时,甲方应及时安排其它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配。工地现场计时工每工日_________元。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遵守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建设、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严格本班组自身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避免民生安全事故,并承担凡是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大小安全事故的责任。

  (3)提倡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并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搞好与建设、监理单位、甲方及其他班组间的关系。必须要求每一个工人遵守纪律,不打架,不滋惹是非,若违反,乙方要承担责任。

  (4)绝对服从甲方的工程进度安排。

  (5)爱惜甲方的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承担本组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的维护与保管。违章操作致使机械设备和工具损坏的,其维修费用及由此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严格履行材物领(借)用手续,工完退回。

  (6)模板制、安必须保证几何尺寸准确和牢固,不准出现下垂、胀模、漏浆等现象。每次浇捣砼梁、板、柱的时候,必须派专人跟班,以保证质量。如砼胀模超过允许偏差值,乙方应在拆模后立即负责凿平。在安装及拆模后,应及时将板面及楼面的.垃圾、材料清理干净,避免影响下道工序的施工。工程完成后,必须把所有木工用料堆回指定位置。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建设、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如果由于设计和管理指挥原因造成损失,所有经济全部由甲方负责;由于操作者盲目蛮干、图速度、不按规范规定操作所造成的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工期:

  1、计划开工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完工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历时_______日。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结算总价的________‰或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罚金。

  七、付款方法:

  为保持施工生产的稳定、连续性,甲方按乙方所完成的施工进度支付给_______%的工款,基础工程完工且验收通过后,__________天内结算并付清所有工款。若乙方中途因不能保证甲方的工期、质量、安全及违反国家有关法规而退场,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承包余款,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八、违约责任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____%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九、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的法院起诉。

  十、其它:

  (1)由甲方违章指挥或强命工人违章操作造成的伤害,其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造成终身致残的,视程度予以赔偿,但最高幅度赔偿为一次性_________元封顶。

  (2)由于他人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伤害,其经济损失由肇事者负责。甲方负责追查伤者费用暂由甲方支付。

  (3)凡操作者违反操作规程和工地有关规定所造成的伤害,其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二、甲方对以上各条款负有解释权。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完付清所有承包款时失效。

  甲方:

  住址:

  代表人:

  联系方式: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住址:

  责任人:

  联系方式: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1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和《建筑装饰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家庭装修

  2、工程地点:

  3、工程性质:住宅

  4、装修内容:按双方认可装修项目进行施工。

  5、承包范围:室内装修:

  二、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工。

  三、承包形式:半包轻工辅料

  四、工程造价与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 元。

  2、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场付40%,木工进场付30%,木工完工付20%竣工验收后付10%。

  五、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乙方按甲方要求为准和现行规范进行施工。

  2、工程验收:工程验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隐蔽工程施工结束,甲方需验收合格后进行下一步施工。

  4、保修期:________年,凡是我公司施工项目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我公司负责维修。如自然灾害损失由甲方负责。

  六、甲乙双方负责

  甲方负责:对工程进度和质理进行监督,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及进组织工程验收近期支付工程价款。

  乙方责任:按合同规定如期完工和交付,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工程竣工后,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负责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七、违约处理

  甲方: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因甲方造成的中途更改方案,或工程未付款不到位,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设备调迁,材料的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负责,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处理。

  乙方:按规定规范严格施工、保证质量、施工人员遵守施工现场的规定,保证工期:(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由于乙方过失造成甲方的材料、设备等损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施工中所发生的各种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按期交工按千分2违约金赔偿。

  八、说明事项

  如有增减项目,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同具备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13

  发包方(甲方):四川****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甲方已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就阳城·心灵家园项目建筑安装工程a标段施工项目签订了建筑劳务分包合同。为了调动企业员工积极性,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甲方聘任乙方为该项目班组负责人,并将该项目的部分劳务施工交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内部承包。

  经双方依法平等协商,现就本次内部承包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予以履行。

  第一节 工程概况及目标

  1.1

  1.2 工程名称: 阳城·心灵家园项目a标段建设工程#楼。 建筑面积:暂定:。实际建筑面积竣工结算以施工图为准,建筑面积实行固定建筑面积包干,共 m2 。

  1.3

  1.4

  1.5

  1.6 建筑层数: 工程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培风村5/6/7组地块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安全文明工地 进度目标:开工日期: 年 月 日;±0.00以下工程竣工日期:年月 日;全部主体结构封顶, 年 月 日;全部装修完成并验收合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380天。

  第二节 承包内容、范围及劳务承包方式

  2.1承包内容及范围:建筑物散水以内含散水、排水沟、坡道及台阶,从基础砼垫层开始到竣工为止的设计图纸范围内(除2.2内容外的)所有土建和水电安装工程内容及现场检查自检资料的整理

  2.2乙方工作范围中不包括以下内容:

  (1)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地基处理、基坑护壁及桩基础。

  (2)楼梯、阳台的铁制或玻璃栏杆。

  (3)腻子、内外墙涂料以及外阳台、公用部位外的地砖、墙砖、花岗石等二次装饰内容。

  (4)防水、保温分项工程(土建部分除外)。

  (5)设备、通风、消防、电梯、弱电等安装工程(土建与安装工程的配合费已包括在本合同范围内)。

  (6)门窗安装工程。

  2.3 内部承包方式:人工费(含丝接人工及机具设备)+辅助材料费(含铁丝、钉子、砂轮、锯片、封口胶、焊条、焊药、扎丝、砼垫块、对拉螺杆、拉片、钢筋垫块及水电安装辅材等)+周转材料费(含架管架料、扣件、模板、木材、阻燃安全网)+施工机械费(塔吊、施工电梯、大小型机械等)+措施费(含安全防护设施)+ 现场维护费及文明施工费(含办公区维护)+其他不可预见费,按照《20xx年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及相关规定进行计算,一次性平米价包干的劳务承包方式。

  第三节 合同价款

  3.1 合同单价按建筑面积:rmb元/㎡(详见《阳城心灵家园(a标段)劳务等承包费报价及组成表》),合同总价约为¥ 元,(含出据0.8%的农民工工资的发票费用)。

  大写:

  零星签证用工技工单价: 120元/工日;零星签证用工普工单价: 80元/工日。

  3.2合同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及费用:

  3.2.1 完成合同承包范围内工作:从施工准备、按照合理工序施工、质量检查、与其他分包商的配合直至工程验收达到合同要求所需付出的全部人工费用,并且无权收取甲方另行发包的承包单位的任何费用。

  3.2.2 完成合同承包范围内工作所需用的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运距指在施工现场内)

  3.2.3 乙方班组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等。

  3.2.4 乙方人员在现场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差旅费用、低值易耗品的费用、劳动保护费用等;

  3.2.5 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机具、各型机械(例:丝接设备、电焊机、弯曲机、断筋机、调直机、对焊机、振动棒、塔吊、施工电梯等机械和机具)的费用等。

  3.2.6 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所需的辅助材料费用等;

  3.2.7 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所需额外付出的施工现场内的材料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及高温防暑所增加的人工费用等;

  3.2.8钢筋焊接及机械连接所需的全部费用等。

  3.2.9 施工现场内的材料等二次转运费(装卸车、清料、码放所需机械台班、人工费)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但不包括钢筋下车时的吊装费用。

  3.2.10 预制砼构件、预埋件的制作、安装费用等;

  3.2.12乙方生活及生产责任区的建设和清理,承包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堆放保管等;

  3.2.13为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指标所需额外支出的费用等;

  3.2.14本合同价已包含了施工过程中所有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应包括人工、辅助材料(或设备)、中小型机械及生产工具、维护、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及不可预见的因素发生的所有费用。

  3.2.15外脚手架:本工程采用普通钢管悬挑式脚手架或整体提升架,其所有材料及人工包含在合同单价之中,使用时间为主体结构及外墙装饰全部验收合格、方可拆除脚手架。外脚手架搭设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外架搭设方案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经监理和发包人审核批准后方能实施,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2)外架材料的材质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3)外架临街面要求用钢丝网或竹胶板密封主体上升时最上部的四层。

  3.2.16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钢管必须进行油漆处理。

  3.2.17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网(密目网、尼龙水平网)必须是阻燃的、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且必须是全新的。

  3.2.18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进行翻新处理。

  3.2.19甲方劳务合同里面针对乙方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及考核内容及费用。

  第四节 甲方提供的施工条件及资源

  4.1商品砼由甲方运至施工现场(二次结构砼为自搅砼),卸料、加压泵及浇筑设备、施工作业人员全由乙方负责。

  4.2生产、生活等临时用房:甲方只为乙方提供活动板房,乙方使用和管理,费用乙方自理。工人的日常管理及用品等由乙方自理。

  4.3甲方不对劳务人员设职工食堂,由乙方自行解决食堂问题。

  4.4施工用水、用电情况提供:

  甲方负责将水和一、二级配电箱接至施工现场,并安装计量表;场地内的临时用水和二级配电箱后用电设施及其安装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用电的电费由甲方负责。

  4.5其他临时设施:乙方进场后,甲方指定地点搭建,材料由甲方提供,搭设人工费由乙方承担(板房由专业单位搭建除外)。

  4.6用于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商品砼、钢材、水泥、石灰膏、砂、石、标砖、空心砖、墙与砼界面处所用的钢丝网以及外墙面砖、室内墙砖、地板砖、电缆、电线、线管、线盒、给排水管及管件、配电箱)由甲方提供。

  第五节 乙方应提供的资源

  5.1为保证本工程的实施,除本合同第四节约定的甲方提供的资源外的所有实施工程所必须的各型机械、施工工具、安全防护设施的材料等都应由乙方自己提供,乙方有责任且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所有设备及工具处于良好状态,以满足施工需要。

  5.2在承包工程范围内,乙方自行采购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施工规范及甲方的要求,因乙方采购的.材料不合格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因材料不合格而引致的连带责任。本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5.3乙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及工具应符合成都市关于外来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的各项规定及甲方对于乙方提供设备及工具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5.4乙方必须提供进场工人的三级教育卡、身份证复印件及安全责任书。

  第六节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6.1.1甲方派驻工地代表:暂定由包利剑全权负责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宜(但不超过其委托权限),签证用工必须由甲方或委托负责人签证方为有效(具体委托人员由甲方总负责人届时确定),签证用工必须是甲方另行安排与本合同无关的工作内容。

  6.1.2负责对乙方承建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监督、指导和管理。如有迹象表明乙方已无履行承包合同的能力或严重损害了甲方的利益、信誉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工程施工劳务内部承包合同。另外组织施工班组接替施工,同时保留追究乙方所有责任的权利。

  6.1.3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质量、安全、场容、进度的交底。

  6.1.4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 1 套,如需增加施工图份数,乙方可自行加晒,费用自理。

  6.1.5负责组织施工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审查乙方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

  6.1.6负责提供商品砼,但乙方负责泵站前、后台管理并取样。

  6.1.7负责本工程的对外联系工作。

  6.1.8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配合协调乙方组织中间验收及分部分项验收工作。

  6.1.9负责把钢筋原材料运至施工现场(首次汽车吊卸车费用由甲方负责)。

  6.1.10定期组织召开生产例会,定期组织综合大检查。

  6.1.11图纸变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6.1.12负责技术管理和技术资料收集整理,但自检资料和强制性检验测试资料由乙方按时检验后提供给甲方。

  6.1.13有权对乙方的班组民工工资发放方式进行审查及监管。

  6.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6.2.1乙方驻工地代表: 全权负责承包范围内施工的一切事宜。

  乙方还应配备其他13名项目管理人员,其配备的数量如下(名单由乙方进场时一并提供):

  班组执行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测量员(2人);安全员(2人);质检员(2人);水电工长(1人);大门口门卫(2人)以上人员须持证上岗,岗位证书由甲方压证管理。以上人员的工作考勤由甲方项目部统一管理,每个月的出勤天数必须和项目部所有人员一致不得少于28天(2月份不得少于26天)。

  6.2.2乙方必须保证项目管理成员的完整及至工程竣工不得随意更换上述人员,因除甲方要求更换的不作为人员、不可抗力或个人特殊原因需书面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以更换外,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5万元/人、次的经济处罚。

  6.2.3乙方保证工程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再次转包,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必须承担所有违约处罚。

  6.2.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总承包方、业主及监理单位的指令。

  6.2.5严格执行攀枝花钢城建安公司、四川蜀龙建筑劳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各职能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

  6.2.6乙方须保证节假日及农忙期间的连续施工。

  6.2.7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现场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的各种规章制度,设置专职的质量检查员、安全员,负责质量、安全。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乙方应服从甲方有关部门组织的综合大检查。

  6.2.8按成都市建委规定办理好施工的各种许可证(包括施工人员的各种许可证),如违反规定,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自备各种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包括测量工、大型机械操作工)且特殊工种需要持证上岗。

  6.2.9保证按每月的工程计划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完成。因乙方原因每月完不成其中一项将视为违约,并按违约给予处罚,甲方保留劝其退场的权利,因退场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6.2.10将许可证和施工的人员登记造册,交甲方备案,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做工卡。并将身份证、做工卡复印件交工程承包人备案。

  6.2.1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与甲方共同商议并积极配合采取合理施工方案,降低工程成本。

  6.2.12提供钢筋焊接、机械连接试件和混凝土试件,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按规范及发包人见证由承包人现场制作,强度等级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检验实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制作及送样所需的费用及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6.2.13本工程钢筋配筋(包括预埋铁件、穿墙杆等)由乙方负责,其配筋单计划应提前10天交予甲方审核,经甲方审核后进行加工。

  6.2.14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准时入场。

  6.2.15严格按照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并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先进工艺和技术保密。

  6.2.16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满足甲方关于形象工作的要求,完成甲方关于企业形象宣传有关的工作;自备符合甲方形象工作及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费用自付。

  6.2.17按照甲方要求的日期提供满足甲方要求的月形象进度报表。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14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1234567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三、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1234567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六、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七、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34567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15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

  (具体以附件施工蓝图为准)。

  四、承包方式:

  五、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严格按照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有关标准施工,必须达到一次交验合格。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保质保量,应随时接受甲方或业主、监理的监查,如出现质量不合格要求返工一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其相应费用。 质保期________年,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维修,逾期,甲方自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安全:乙方应做到质量第

  一、安全第

  一、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好安全防护措施才能施工,万X出现大小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七、结算方式:

  八、付款方式:

  九、工期:

  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好原有的构筑物、公共部分物件、小区内的配套设施及居民财务等等,如有损坏乙方须按实赔偿。施工方案、技术方案必须先提交甲方。隐蔽工程覆盖前,必须经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本工程。 乙方使用的产品或材料必须是正规、合法厂家生产的符合设计要求,并附有质量合格证书、检验报告,不得使用假冒伪劣或三无产品或材料,一经发现,每次罚款元,且必须无条件整改至符合要求。拒不整改,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十一、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必须提交所有施工操作人员的身份证及保险单复印件。

  十二、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做好与住户的'协调工作,在施工场地不得出现打架、斗殴、偷盗等事件。如有发生上述事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作出相应处罚。

  十三、工程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验收资料三套,提前7天通知甲方验收,否则,甲方可拒绝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立即整改,工期不予顺延。

  十四、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____日,按工程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____日以上的或二次验收不合格,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无条件自行清场撤离。乙方转包或分包本工程,拒不整改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如一方违约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对另一方作出相应赔偿。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发生争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订后即刻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